这是一起所谓的冤案,甚至可以称为千古奇冤,第一是奇怪,案犯王书金一直说自己杀了人,但官方却想方设法的来证明他没杀人。
第二就是冤,21岁的小伙聂树斌明明没有杀人,却被判了死刑,21年后又被改判无罪,但他的死刑过程至今仍是个迷。
这一切要从一起玉米地杀人案说起,被杀的女人叫康菊花,出生于1958年,遇害之前在石家庄市一家工厂上班。
1994年8月5号下午四点半,36岁的康菊花下班之后,先在工厂门口的修车摊给自行车打了点气,然后就去厂里的澡堂洗澡去了。
随后康菊花的一名同事也过来了,但是由于水温太低,这个同事只洗了十多分钟就离开了,当时的时间是下午五点二十分。
这是康菊花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接下来她就消失不见了,他的家人和同事到处寻找,但找了好几天都没找到。
一直到8月10号晚上七点钟,康菊花的父亲在一片玉米地里盲目找人的时候,发现了一个草堆,是农民锄草的时候,锄下来的杂草随意堆起来的。
老康顺手过去翻了一下,结果竟然在里面翻出来一件衣服,这件衣服就是康菊花失踪之前穿的连衣裙,老康顿时预感到不妙,赶紧跑去报警了。
警方赶到现场之后,很快就在距离草堆90米远的位置发现了康菊花的尸体,于是赶紧封锁现场,并且把康菊花的家人带过来辨认。
这是警方办案时候的常规操作,封锁现场主要是怕围观人群破坏,不过这也造成了一个必然的结果,那就是除了办案人员之外,无关人员肯定不会知道现场的具体细节。
在这个案发现场一共有两个重要细节,第一、勒死康菊花的作案工具是她穿的一件黑白花衬衣,第二、在尸体不远处的一个草堆下面,找到了一串钥匙。
这两个细节当时都被拍照存档了,但外人并不知道,接下来就是破案过程了。
根据附近群众提供的可疑线索:“我前几天看到过一个年轻小伙,骑了一辆蓝色山地自行车,一直在这附近转悠,看他的神情和举止,感觉不像是个好人。”
这个线索被多名群众提到过,虽然没有实证,但说的人多了,警察肯定要去调查一下,所以接下来的目标就是寻找那辆蓝色的山地自行车了。
一个多月之后的9月23号,警方在电话厂宿舍区发现了一个骑着蓝色山地车的年轻人,于是二话不说,上去就把人抓了回去。
这个人就是聂树斌,出生于1974年,被抓之前在石家庄市鹿泉县冶金机械厂当电焊工,家就住在鹿泉县,距离康菊花的遇害现场大概有十公里远。
聂树斌被抓之后,连续五天都没有承认,但是到了第六天,他突然招供了,说自己就是杀人凶手。
1995年3月15号,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宣读完起诉书之后,又简单过了一下流程,就当庭判处聂树斌死刑。
结果一审结束之后,聂树彬和康菊花的家属都选择了上诉,聂树斌的理由是证据不足,而且量刑太重。
康菊花的家属就更有意思了,他们认为真凶并不是聂树斌,你们要非说是他干的,那我们就怀疑他还有其他同伙,必须得找出真正杀死康菊花的人。
这就是本案中一个比较奇怪的地方,一般受害人家属都恨不得马上把凶手给毙了,但是在这些案子中,就连他们都看出了问题。
然而审理案件的那群人不知道是看不出来,还是另有隐情,二审竟然压根就没开庭,只是走了个书面程序,1995年4月25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决,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
三天之后的4月28号,聂树斌的父亲聂学生带着几件新衣服去了看守所,想让儿子上路的时候穿着,但是接待人员见到他之后,马上就躲开了。
过了十多分钟,一名看守所的领导单独接待了老聂,此人告诉老聂:“你儿子已经走了,昨天就被枪毙了,你以后不用再送东西过来了。”
按照当时的规定,死刑不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裁决之后的七天之内都可以执行死刑,可问题是还有一个规定,执行死刑之前必须得通知案犯家属才行。
但是在这些案子中,法院压根就没通知聂树斌家属,你爱咋咋地,反正人已经毙了。
老头毫无办法,随后去火葬场取了一坛子骨灰回来,匆匆的下葬了,这起案子暂时就这样了结了。
接下来要说的就是另一个案犯王书金了,虽然最终法庭没有认定他是杀害康菊花的真正凶手,但作者认为,他其实就是真凶。
王书金出生于1967年,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人,此地距离康菊花的死亡地点有两百多公里,但是1994年的时候,王书金在石家庄打工,完全有作案时间。
康菊花究竟是不是王书金杀的,法院给出的结论是证据不足,不过了解完此人的经历之后,相信读者自有判断。
王书金这人性格内向,不太爱说话,但是他有一个很厉害的地方,那就是需求特别强烈,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当年他27岁,却要对36岁的康菊花下手。
其实从这个角度来讲,也是康菊花家人不相信聂树斌是凶手的原因之一,因为在案发的时候,聂树斌才刚刚二十岁。
康菊花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甚至可以说有一点丑,一个20岁的小伙对一个36岁的妇女下手,有点太不符合常理了。
王书金家里一共有七个孩子,他排行老五,不过他和兄弟姐妹的关系都不太好,在村里也没什么朋友,很少主动跟别人说话。
虽然王书金没有朋友,但是不代表他没想法,1982年7月13号下午,刚满十四周岁的王书金在田里看守瓜地,看到一个小女孩从附近路过,一下就来感觉了。
这个小女孩只有七岁,是来他们村里走亲戚的,王书金见四下没人,直接把小女孩拖进了玉米地里玷污了。
小女孩回去之后,就把这事告诉了自己姥爷,老头子勃然大怒,马上带着一大群人冲进王家,把王书金一顿胖揍,随后又把他送去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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