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就是你当年从江心苇苇离开的真正原因吗?”
“嗯,也可以这么说吧!”
林致雅不知何时又将口袋里的小猫发夹给拿了出来,正将其放在指尖上,掰来掰去地随意把玩着,“那次的油漆事件,是导致我离开江心苇苇的主要原因之一。”
宣凝不禁眉头轻挑,“之一?”
这么说的话,就是还存在着其他的诱因喽?
她其实很想继续追问下去,但看到林致雅眉眼低垂兴致缺缺的模样,显然是因为刚才的那段回忆,再一次掀开了她心底最深处的旧伤疤。
宣凝非常识趣地闭上了嘴,将那些即将要涌到嗓子眼的话,尽数咽了回去。
有些事情,其实也没必要知道得这么详细。
还是等她心情好些了,再找机会问问吧!
而且,这也是宣凝第一次尝试去窥探林致雅过去的人生,跌宕起伏程度堪比一部现实向悲剧电影。
她本以为,林致雅这么放荡不羁随心所欲的性格,还带着一点娇纵任性的大小姐脾气,肯定是从小到大被身边人给宠惯出来的。
却不曾想,这些只不过是对方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而已,只有将自己变得更加恶劣、尖锐、无理取闹,旁人才不敢跑过来招惹和欺负。
短时间内接收到的信息量太大,宣凝感觉自己也需要停下来好好消化一下。
一时间,二人相顾无言。
上午的风宁静又平和,拂过水面,荡起层层涟漪,撩开湖畔柳树纤长的枝条,犹如少女轻盈的秀发,在春日朝阳之下浅浅摇荡。
林致雅轻轻一勾手指,那枚呆萌可爱的猫猫头,便滴溜溜地滚回到了她的手掌心里,“自从我出院以后,那件事情便再也没有后续了,仿佛它从头到尾都不曾发生过一样。”
“当初到底是谁想要害我,至今也都还是一个未解之谜。”
或许我这一辈子,都不会等来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就连林致雅自己也说不准,她一直等待着的到底是真相,还是执念?
“那几年,你应该是已经帮公司赚了很多很多钱,可他们却对你不管不顾,甚至连最基本的人身安全也保证不了……”
又是一阵风儿吹过,宣凝敏锐察觉到了空气中的丝丝凉意,忍不住耸起肩膀打了个哆嗦,“如此冷血无情,也难怪你会寒心。”
林致雅摇头苦笑一声,单手托腮,看着天上的太阳从似的云朵后面探出半张脸,明耀的光线晃得人不禁眯了眯眼睛。
“其实,如果换成别的小练习生受到欺负,他们未必会置之不理,就算不是为了追求真相,也总归得给那些难缠的家长一个交代。”
“可偏偏我无亲无故,孤身一人,没有人会为了我而跑到公司门口大闹,也没有人会为了我而一天到晚地给公司施加压力,只为寻求一个公道。”
爱哭的孩子才能要到糖,而缩在角落里一声不吭的小孩,却永远都逃脱不了被忽视的命运。
现在回过头来,以第三人称视角进行审判的话,林致雅真的很不想承认那个傻乎乎的小孩就是自己,居然过了这么久,才终于看清这家无良公司欺软怕硬的本质。
她确实无法否认这家前公司对她的知遇之恩,如果没有江心苇苇,也就没有现在的林致雅。
但这并不代表林致雅就要替江心苇苇做牛做马地卖命一辈子。
她从小到大都想要一个真正的家,一个至少是会把她当作活人看待的家。
她不想当蝼蚁,不想当杂草,不想当一件被人随便卖来卖去的商品,也不想当一棵没有意识没有自由的摇钱树。
五年前,公司高层闹分裂,创始人之一脱离江心苇苇,并且还在外面创立了另一家娱乐公司,叫做秋月白。
两家公司都是以经营养成系艺人为主要业务,但不管是论资质还是论人脉,已经小有名气的江心苇苇,绝对是比刚刚成立的秋月白好上不止一点点。
小练习生们虽然年纪小,但最简单的判断能力还是有的。
没有一个人愿意从江心苇苇跳槽去秋月白。
除了那个在外人看来脑子不太正常的林致雅。
当然,林致雅是有她自己的考量的,只要能离开江心苇苇,她什么事情都愿意去做。
仅仅只是跳槽去另一家发展前景没那么好的公司而已,对她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顾虑。
时至今日,她依然认为自己当初做了个无比正确的选择。
林致雅张开双臂伸了个懒腰,闭眼感受着清风从脸上吹过的微凉,再度睁开眼睛时,又重新变成了平时那副玩世不恭的模样。
仿佛刚才所说的一切,都只是一个不相关人所经历过的不相关事。
她戳了戳身旁宣凝的胳膊,有些迫不及待地贴在她耳边轻语:“我跟你说哦,当年我在江心苇苇的时候,人气真的特别高,她们所有人加起来都比不上我!”
轻快的语气之中透着再明显不过的得意炫耀,仿佛是小狗狗找到了一块非常漂亮的石头,亲自把它叼到主人面前,摇着尾巴求表扬。
“有的时候我也会想,如果我那个时候没有选择离开,肯定早就已经出道成团了,现在绝对非常非常火,全中国家喻户晓的那种,金灿灿红彤彤的钞票就像是瀑布一样,哗啦啦地往我口袋里面流……”
“所以,你后悔吗?”
林致雅的美好幻想被猛然打断,一脸迷茫地扭过头去,“我能后悔什么?”
宣凝将她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笑着调侃道:“自然是后悔当时为了逃离冰冷无情的囚笼,而放弃了金灿灿红彤彤的钞票啊!”
林致雅理直气壮地抬起下巴,直接反驳:“怎么,我知道自己现在没办法赚这么多钱,所以偶尔做个梦幻想一下,也不行吗?”
“你可别瞎冤枉我,我又没有不行……”眼看着对方的情绪就要上来了,宣凝赶紧好声好气地帮人顺毛,“就是有些不理解,你这么财迷的一个人,难道真的会甘心将飞黄腾达的机会,拱手让人?”
依照时间线来看,林致雅从江心苇苇跳槽去秋月白没多久之后,江心苇苇就迅速推出了公司的第一代养成系女团,叫做“Shine Girl”,寓意为“闪闪发光的女孩”。
团队里面总共有五个成员,就是在之前的那一批小练习生里面,挑选出综合能力最优秀的五个人成团出道,和她们现在选秀模式倒也差不多。
那个时候,“Shine Girl”可是当之无愧的内娱最火女团,尽管成员们的年纪都很小,大部分是十五六岁的未成年,最年长的也才刚满十八,可正因如此,才让粉丝们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鲜感。
虽然在刚出道的时候,女孩们的唱跳水平都还略显青涩,但这恰好就是追养成系艺人的乐趣所在。
看着她们从懵懂小女孩一步步成长为明艳大明星,有哪个妈粉会抗拒得了这种成就感呢?
加上江心苇苇这个公司也舍得给艺人砸钱营销,Shine Girl里面的每一位成员,都在当时被营销成了将近顶流一般的存在,无一例外。
即便是在如今百花齐放的内娱,Shine Girl也依旧是大部分人心里的内娱女团天花板,是一种不可替代的古早情怀。
成员们虽然是出道多年,但到现在也依旧特别年轻,正处于艺人的事业上升期,坚持唱跳的坚持唱跳,转行拍戏的转行拍戏,每个人都在各自的领域上发光发热,追寻着各自的大好前程。
不管从哪个层面来讲,Shine Girl都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女团。
如果林致雅当年能够留在江心苇苇,依照她的能力,绝对可以成为其中一员。
就像她刚才所说得那样,火遍大江南北,赚钱赚得盆满钵满,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而并不是如今日这般,瘦小的女孩孤零零地撑起一整家公司,平时一个钢镚儿都得硬掰成两个花。
又因为没钱兼没活,还得大老远跑过来跟我们这些人一起参加选秀,努力争取成团出道的机会,起步就比以前的那些队友们晚了好几年。
这本不该是她的人生……
不过说到底,所谓人生,不就是由无数个偶然的选择相互交叉重叠,最后编织成为的一篇独特乐章吗?
若是没有那一连串的意外与变故,当年的琳琳恐怕会永远困在某个不知名的小山村里,过着不见天日的生活,一辈子碌碌无为。
而这个世界上,又少了一个如烈焰般招摇的天纵奇才。
“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就必须要承担这个选择所带来的后果,即便是聪明的古人,也说过‘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之类的话……”林致雅勾唇轻笑,眼中虽有遗憾,但更多的却是释然,“反正我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挺不错,有目标,也有希望,自由自在,乐得其所。”
“而且像我这么聪明的人,无论置身于何地,都将会成就一番大事业。我对自己可是有着十二分的信心!”
当初的秋月白多么落魄啊,偏偏就让她凭借着一己之力给硬生生地盘活了,虽说日子过得还是凄风苦雨,但好歹没倒闭。
每每想起这件事,林致雅就觉得自己可厉害了,内心爽到飞起。
身处娱乐圈中,若想要追寻最纯粹最完美的自由,未免是有些过于痴心妄想了,但现在的生活已经是她争取了这么多年才达到的最好结果,自力更生虽然苦,但总胜过沦落为任人摆布的赚钱工具。
想到这儿,林致雅的脸上闪烁出几分异样的情绪,如同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忍不住轻语喃喃:“如果继续留在江心苇苇的话,我都担心自己有命挣钱,没命花。”
因为离得比较近,宣凝刚好听到了对方的自言自语,哑然失笑道:“没必要这么夸张吧……”
江心苇苇再怎么着也是一家正规公司,又不是什么黑道土匪,犯罪集团,怎么可能会真把你给弄死嘛!
“啧啧啧……”林致雅不屑一顾地眯眼咂舌,言语之中尽是嫌弃,“娱乐圈里的那些腌渍事儿,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那些人做不出来的!”
“养成系这东西,也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光鲜亮丽。”
归根结底无非一句话:娱乐圈资本里头的恋童癖,从来都不在少数。
只不过大多数都隐藏在暗处,没有曝光到明面上而已。
否则,单靠那些以养孩子为乐趣的粉丝,又如何能撑得起养成系艺人这么大一片的市场供需?
用脚想想都知道,绝对是有资本在后面推波助澜,一个劲地砸钱营销,才能成功打造出一批又一批的“新生代顶流”。
说难听一点,现在能够走到大众视野里,被大部分人熟知的那些一二线明星,十有八九都是不太干净的。
在这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圈子里,连小男生都无法避免被变态占便宜,就更别提小女生了。
某些有良心的公司,或许还会用一些特殊方法来保护旗下艺人,譬如出外务时雇请专人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禁止旗下艺人参与任何商业性质的饭局酒局、禁止旗下艺人未经公司允许私自签署合同等等。
虽然这些玩意实行起来往往是弊大于利,但至少也表现出了公司对艺人的实质性保护。
然而这一切,都跟江心苇苇这个无良公司没有半毛钱关系。
即便是未成年小女孩,也会被公司强迫参加一些氛围奇怪的商业饭局,直到饭局结束,资本方开心了,交易便成了。
女孩子们自然是不愿意的,但被关在金丝笼子里面的小雀,从来都没有能力冲破囚笼,当面反抗饲养主的安排。
林致雅也有幸见识过一次。
说是去参加一场普通饭局,目的就是为了把一直在争取的综艺节目通告给确定下来,可包厢里那些红红绿绿的霓虹灯光,怎么看怎么不正经。
不过没关系,暗是暗了点,倒也能勉强看清楚东西。
林致雅伸出胳膊,直接将自己面前桌子上的杂物拨到一边,从书包里拿出习题册就开始赶作业,压根就不在乎自己此时此刻的行为,在这个夜店KtV一样的环境中明显格格不入。
直到有一双肥腻腻的猪手从旁边探出来,想要偷偷摸她大腿,然后就被她一圆规扎了个透心凉。
场面顿时一片混乱。
林致雅又趁机抄起桌上的一个打火机,也不知是谁点了烟之后随手放在那里的,样式还挺高级,没用过的可能都不知道怎么开。
好在聪明如林致雅,不到五秒钟就将这个高档打火机给玩明白了。
她迅速打开盖子,摁下开关,另一只手直接拿起距离自己位置最近的玻璃酒杯,将里面还剩了一大半的红葡萄酒,毫不犹豫地往身后的布沙发上面泼。
最后把那簇黄到泛白的火苗往前一递,大功告成。
酒精加上火焰,连小学生都知道会产生什么样的化学反应。
原本就混乱的人群,此刻更惊恐了。
开头是一个精心布置的陷阱,结尾却是一场狼狈不堪的灭火。
而我们的罪魁祸首呢,早就在众人自顾不暇的时候,背着小书包开开心心地回家去了。
谁都占不了林致雅的便宜,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她会有多少奇奇怪怪的手段,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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