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4月15日凌晨四点,西安北郊的天空还是一片凝重的墨黑,寒意浸入骨髓。
西安市体育场内,空气仿佛冻结,只有沉重的呼吸和镣铐偶尔碰撞的冰冷声响划破死寂。
数百名案犯被武警战士按预定的队列站立,他们身着单薄的囚服,破洞处钻入的冷风让不少人微微发抖。
惠利名站在人群中,目光越过攒动的人头,死死锁定了斜前方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他的好友韩涛。
韩涛身上那件白色的中山装,在昏黄灯光和熹微晨光的交织下,显得异常刺眼。
惠利名的心猛地一抽,他认得那件衣服,那是几年前韩涛从他家里随手拿走的。往事如潮水般涌上心头,却被眼前肃杀的场景击得粉碎。
就在这时,韩涛似乎有所感应,趁押解武警转头的微小间隙,猛地回过头,视线与惠利名撞个正着。
韩涛的嘴唇艰难地嚅动了几下,用几乎无法辨识的口型,清晰地吐出三个字:“对不起。”
惠利名的喉咙瞬间像是被什么东西死死扼住,一股酸楚直冲鼻腔。
他想喊,想回应,哪怕只是一个眼神的交流,但肩膀却被身后一只有力的大手死死按住,动弹不得。扩音器里传来宣读判决的声音,冰冷、刻板,不带一丝情感,每一个字都像重锤砸在心上:
“马燕秦、韩涛……犯流氓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话音落下,韩涛被两名武警粗暴地扭转身体,推向等待的刑车。
那抹白色在灰暗的人潮和清冷的晨光中剧烈地晃动,像一道即将熄灭的火焰,又像一道永镌心底的伤痕,最终消失在惠利名的视野里。
而他自己,则因“积极参加流氓舞会、奸污女青年4名”的指控,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谁能想到,这场轰动三秦大地、最终导致三人被处决、上百人卷入牢狱之灾的“流氓大案”,其起点,不过是两年前夏天。
在一位普通妇女那间仅有18平米的狭小居室里,伴着邓丽君《南屏晚钟》的靡靡之音,跳了几支在当时被视为禁忌的“慢二步”舞。
……
时间回溯到1983年9月9日凌晨两点。西安城南那些错综复杂的老巷早已沉睡,只有偶尔几声狗吠点缀着夜的宁静。
惠利名刚把他那辆在当时还算稀罕物的摩托车停稳在家门口,发动机的余温尚未散尽,一阵急促而粗暴的敲门声就猛地炸响了夜的寂静。
“咚咚咚!咚咚咚!” 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意味。
“谁啊?”惠利名揉着惺忪睡眼,披上外衣,带着一丝被打扰的不快走向门口。
“查户口的。”门外的回答生硬、冰冷,像一块投入井中的石头。
他心里掠过一丝疑虑,但还是伸手拉开了门闩。
门刚开一条缝,四个穿着便装、面色冷峻的男人就猛地挤了进来,不容分说,其中一人动作娴熟地掏出冰冷的手铐,“咔嚓”一声,金属的脆响在静夜里格外刺耳,铐环紧紧锁住了他的手腕,传来的力道让他疼得倒吸一口凉气。
“你们干什么?凭什么抓我?”惠利名挣扎着质问,试图挺直身体。
回应他的是一记更粗暴的压制。他的胳膊被猛地拧到身后,巨大的力量将他整个人狠狠地按在冰冷的墙壁上,脸颊紧贴着粗糙的墙面,肩胛骨传来几乎要碎裂的剧痛。
另外两人已经开始在屋里翻箱倒柜,动作粗鲁而迅速。
他心爱的摄影器材、那架陪伴他多年的手风琴、几本托人从外地带来的外国电影画报,还有他辛苦摆摄影摊攒下的一些现金,都被胡乱地塞进几个巨大的黑色塑料袋里。
“签字!” 一张薄薄的纸被拍在他面前的旧木桌上,墨迹似乎还未全干。
惠利名艰难地侧过头,眯起眼睛看向那张逮捕令。只看了一眼,他立刻争辩道:“不对!你们搞错了!我叫惠利名,利益的利,名字的名!这上面写的是‘惠利民’!”
他的辩解换来的却是膝盖后方狠狠的一脚。剧痛让他双腿一软,“噗通”一声跪倒在地。紧接着,一只穿着皮鞋的脚踩在了他被铐住的手背上,用力碾压。
“少废话!让你签就签!” 呵斥声在头顶炸开。
钻心的疼痛和巨大的恐惧让他几乎窒息,最终,他只能用颤抖的、不受控制的手指,歪歪扭扭地在那个错误的名字下方,签下了“惠利名”三个字。这荒谬的一幕,仿佛预示了他即将面对的整个事件的荒诞基调。
被押出家门时,他瞥见巷口那盏昏黄的路灯下,几个邻居正小心翼翼地扒着门缝向外张望,他们的眼神里充满了惊恐、好奇,或许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庆幸,但没有一个人出声,更没有一个人上前询问。
警车呼啸着驶离他熟悉的生活,最终停在西安市第一看守所那扇厚重的大铁门前。
当铁门在他身后“哐当”一声重重关上时,他明白,他的人生轨迹已经无可挽回地拐入了一条黑暗的、未知的隧道。
看守所的号房里拥挤得令人窒息。不足二十平米的空间,塞进了三十多个人,连坐下都成了奢侈,只能人贴人地轮流靠墙站立。
地上铺着一层薄薄且潮湿的稻草,散发着霉变、汗臭和某种绝望混合在一起的难闻气味。苍蝇在低空盘旋,发出烦人的嗡嗡声。
惠利名被粗暴地推到一个角落,有人低声告诉他,这里关押的都是在“严打”风暴中被抓进来的,罪名五花八门,从小偷小摸到打架斗殴,还有像他一样,对自己究竟身犯何罪感到茫然的。
每天,都会有人拿着记录本过来,挨个问话,问题千篇一律:“有没有要坦白的?” 但每当有人鼓起勇气反问自己到底犯了什么罪时,得到的永远是那两个冰冷的字:“等着。”
那些日子,惠利名几乎夜夜无眠。他反复回想自己这二十多年的人生:
辞去化工厂那份沉闷的工作,凭借手艺在景点摆了个摄影摊,收入颇丰;喜欢音乐,拉得一手不错的手风琴;
交友不算广阔,但有几个谈得来的朋友……这一切,怎么就和“罪犯”两个字画上了等号?
直到一个多月后,他被转移到专门关押重刑犯的西安市五处看守所。在押解途中,他于混乱的人影中,瞥见了一个熟悉的面孔——韩涛。
两人目光短暂交汇的刹那,惠利名的心猛地一沉,一个名字如同闪电般划过脑海:马燕秦。
他隐约感觉到,自己卷入的这场漩涡,中心可能就是那个热情爽朗的中年女人。
惠利名与韩涛的相识,源于1982年西安当地一次业余文艺汇演。韩涛是市政工程公司的工人,天生一副好嗓子,唱歌在圈子里小有名气;
惠利名则靠着一架手风琴,能拉出许多动听的曲子。年轻人因共同的爱好而惺惺相惜,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
1983年5月的一个傍晚,韩涛兴冲冲地找到惠利名,神秘地压低声音说:“利名,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马燕秦马大姐家,能跳舞,还有邓丽君的歌听!”
马燕秦,时年42岁,与丈夫离异后,独自带着两个女儿生活。她从西安民生餐厅病退在家,靠着微薄的劳保工资度日。
她的家位于古城一条深深的老巷尽头,是一间仅有18平米的旧式平房,虽然墙壁有些斑驳,地面是粗糙的水泥地,却被她收拾得干净整洁,窗台上几盆盛放的月季花,给简陋的房间增添了几分生气。
惠利名还记得第一次跟韩涛去时的情景。他骑着摩托车,载着韩涛,在狭窄曲折的巷弄里穿行,离那扇绿色的木门还有一段距离,就隐约听见屋内传来轻柔婉转的歌声,那是邓丽君的《南屏晚钟》。
在当时的公开语境下,这类来自港台的流行歌曲被统称为“靡靡之音”,是受到批判和禁止的。
推开门,马燕秦正和她的女儿一起收拾着饭桌。她身高约莫一米七一,在女性中算是高挑,身材保持得很好,皮肤白皙,脸上带着爽朗的笑容,言谈举止间透着一股这个年纪少有的活力。
“来了?快进来坐!”她热情地招呼着,顺手从柜子里拿出一盘磁带,熟练地放进那个半新的录音机里,《南屏晚钟》的旋律再次轻柔地流淌出来。
屋里已经有三四个男青年,都是韩涛相熟的朋友,大家互相点头致意,气氛轻松而友好。
“家里地方小,委屈大伙儿挤一挤了。”马燕秦笑着,和女儿一起动手,将靠墙的那张木板床支起来一些,勉强在屋子中央腾出一块约莫几个平米见方的空地,权当“舞池”。
她小心翼翼地将录音机的音量调到最低,确保只在屋内能听清,还不忘叮嘱一句:“声音小点,别扰了邻居。”
那天晚上,他们跳的大多是“慢二步”。在昏暗的灯光下,伴随着轻柔的音乐,脚步缓缓移动,身体偶尔会有轻微的接触。
这种舞蹈形式,在八十年代初期的中国,仍被许多保守观念视为伤风败俗、带有“流氓”色彩的举动。
马燕秦的女儿也很大方地加入进来,她还拿出一张照片给惠利名看,照片上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
“这是我对象。”小姑娘脸上带着一丝羞涩和甜蜜。惠利名当时还笑着夸了几句“挺精神”。
舞会持续到深夜。韩涛和惠利名觉得天色太晚,便没有回家。马燕秦利索地在地上铺了褥子,有些歉意地说:“条件差,只能委屈你们打地铺了。”
惠利名后来回忆那晚的睡位:“马大姐睡在里边床上,她女儿睡在旁边的另一张小床上,韩涛挨着女儿的地铺,我睡在最外面。
其实大家都没怎么睡熟,主要是聊天,天南海北地瞎聊,马大姐话不算多,但一直笑眯眯地听着我们这些年轻人胡侃。”
第二天早上,惠利名注意到马燕秦家的米缸快要见底了,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便和韩涛一起到巷子口的菜市场,买了些苹果、香蕉,还有几斤大米提了回去。
“她一个人带着孩子,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我们既然来了,能帮衬一点是一点。”他后来这样解释。
几天后,两人又去过一次马燕秦家,但那次只是在门口站着聊了几句家常,并没有进屋。
那时的惠利名,全然无法预料,这两次在他看来再普通不过的交往,竟会在不久之后,成为将他推向无期徒刑的“积极参加流氓团伙活动”的铁证。
他更不知道,马燕秦因其较为开朗、好客的性格,家中时常有年轻人聚集聊天、跳舞的情况,早已被街道居委会的“积极分子”们盯上,每一次聚会的时间、大致人数,都被详细地记录在某个小本子上,成为日后指控的“罪证”。
要理解惠利名、韩涛、马燕秦等人的命运为何会发生如此剧烈的转折,必须将目光投向1983年那个特殊的夏天。
当时的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初期,国门初开,各种新思潮、新观念与旧有体制、传统观念发生着激烈的碰撞。
与此同时,社会流动性加剧,社会治安问题开始凸显,一些地方发生了较为恶劣的刑事案件,引发了民众的不安和领导层的高度关注。
1983年6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现呼伦贝尔市)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特大凶杀案。
以于洪杰为首的8名犯罪分子,在十多个小时内,连续作案,残忍杀害了27名无辜群众,并有多名女青年被强奸、轮奸。此案情节之恶劣、后果之严重,举国震惊。
这一案件成为了一个关键的导火索。据相关资料记载,同年7月17日,时任公安部部长刘复之在北戴河向邓小平汇报全国治安情况时,邓小平当即指示:“对于当前各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要严厉打击,要从重从快。”
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正式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标志着席卷全国的“严打”风暴全面展开。
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迅速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
前者明确规定,对流氓罪等七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
后者则大大简化了审判程序,将上诉期限从通常的10天缩短为3天,强调“从快”处理。
一时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标语贴满了全国城乡的街头巷尾。
戴红袖章的联防队员巡逻频次大增,广播喇叭里每天循环播放着“严打”的政策和精神。
在西安这座古城,气氛也骤然紧张。不少人因为盗窃、打架、甚至只是穿着奇装异服、留着夸张发型而被收容审查。男女之间超出普通朋友界限的交往,更容易被贴上“搞流氓”的标签。
马燕秦那个曾经充满欢声笑语的18平米小屋,在这个大背景下,迅速从一处普通的市民家居,变成了“藏污纳垢”、“腐蚀青年”的“流氓窝点”,撞到了“严打”的枪口上。
“当时上面说要‘严打’,态度非常坚决,但具体到什么程度算‘严’,界限有时是模糊的。”
后来曾担任此案审判长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耿兴允(化名)在多年后回忆此案时坦言,“那个年代的司法运作,不像现在这样强调独立审判。
上面定了调子,下面就要贯彻执行。”像马燕秦案这样涉及人员众多、被认为社会影响极坏的案件,起诉到西安中院后,法院感到了巨大的压力,难以独自承担定夺的责任,尤其是涉及死刑判决,最终按程序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
据耿兴允回忆,当时甚至由西安市一位副书记亲自带领公、检、法三方的工作人员,专程赴北京进行汇报。
而案件的最终判决,特别是死刑的核准,据说是在上海举行的一次高层会议上被确定的。“等于是上面先把调子定了,比如谁可以判死刑,下面再按照这个调子来走程序。”
在西安市五处看守所被关押了一个多月后,惠利名终于拿到了指控他的起诉书。
当他看到上面的文字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起诉书指控他“积极参加马燕秦组织的流氓舞会”,并且“与7名女性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
“这完全是胡说八道!”他当场激动地反驳,“包括我的前妻林秀(化名)在内,我满打满算也就和4个女的谈过对象,都是你情我愿的正常恋爱,怎么到了你们这里就成了‘奸污’?就成了犯罪?”
审讯室永远是压抑的。一盏功率很大的白炽灯直射着他的脸,刺得他睁不开眼。他坐在一张特制的、冰冷的铁椅子上,手腕被手铐固定在桌腿,几乎无法移动。
“老实交代!你和马燕秦到底是什么关系?除了韩涛,还有哪些人参加过舞会?你们都干了些什么?”
审讯人员的声音严厉,不带任何感情,手中的笔不时在记录本上敲击,发出令人心烦意乱的“笃笃”声。
惠利名一遍又一遍地解释,他去马燕秦家只有两次,一次是跳舞留宿,一次是送东西没进门。
他和马燕秦仅仅是普通的朋友关系,甚至连熟悉都谈不上。然而,他的辩解在审讯人员看来,不过是“狡辩”和“认罪态度不好”的表现。
与此同时,对马燕秦的审讯也在紧张进行。出乎办案人员意料的是,马燕秦的“认罪态度”好得令人难以置信
。她不仅爽快地承认了组织家庭舞会的事实,还主动供称自己曾与一百三十多名男性发生过不正当关系。
这个庞大的数字让办案人员既震惊又头疼,如此多的人员,逐一核实取证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经过大量艰难的工作,最终被核实确认的男性有七十余人。因为她的供述过于“惊人”和“配合”,甚至一度让法院怀疑她是否存在精神问题,以便借此逃避打击。
为此,法院特意委托西安市精神病鉴定中心对她进行了严格的精神鉴定,但鉴定结论显示:马燕秦精神状态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根据《陕西省志·审判志》的记载,马燕秦最终被认定的主要罪行包括:
“长期有业不就,将其家作为主要据点,纠集流氓分子多次举办流氓舞会,并经常与其它流氓据点进行串联活动,先后与数十人乱搞两性关系,得款2000余元。并容留男女数人在其家奸宿一室,威逼、引诱两个亲生女儿供流氓分子玩弄。”
对于这些指控,尤其是关于她女儿的部分,惠利名始终难以相信。“我去她家的时候,她女儿明明有对象,还给我看过照片,感情挺好的样子。马大姐对人也很和气,我怎么也看不出她会逼自己女儿做那种事。”
然而,惠利名个人的质疑和辩解,在“从严从快”的巨大政策压力下,显得微不足道,甚至被视作“负隅顽抗”的证据。
最终,办案机关认定他“奸污女青年4名,捕后认罪态度不好”,将其定性为“流氓团伙骨干分子”。
在看守所里,一些“老号友”传看了他的起诉书后,都纷纷摇头,私下里对他说:“老弟,你这情况,按现在的形势,估计是要‘吃花生米’(指被枪毙)了。”
每当听到这种话,惠利名就死死攥紧拳头,指甲深深掐进掌心,心里只有一个越来越微弱的信念在支撑:我没犯罪!我是清白的!
1985年4月15日,在被羁押超过一年半之后,惠利名和其他同案犯被押往西安市体育场,参加公开宣判大会。这是“严打”中常见的仪式,旨在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凌晨的体育场,看台上和场地周围早已布置好警戒线,挤满了被组织前来参会的各界群众和干部。
彩旗在寒风中飘动,高音喇叭里反复播放着激昂的进行曲和“严打”口号,营造出一种既隆重又肃杀的奇特氛围。
惠利名穿着无法抵御寒冷的单薄囚服,手脚戴着沉重的镣铐,每走一步都发出哗啦的声响,皮肤被金属边缘磨得通红甚至破皮。
案犯们被勒令低头站立,等待命运的宣判。当审判长开始逐一宣读判决结果时,惠利名的心跳到了嗓子眼。
“被告人韩涛,积极参加流氓犯罪团伙活动,多次参与流氓舞会,并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听到“死刑”二字,惠利名浑身一颤,下意识地想抬头去看韩涛,却被身后的武警死死按住。
他用眼角余光瞥见韩涛被两名战士粗暴地架起,推向停在旁边的刑车。就在被推上车的瞬间,韩涛似乎用尽全身力气,再次回头望向惠利名这边,眼神里充满了绝望、不甘,还有那一丝早已说出的“对不起”。
紧接着,马燕秦被带了上来。她穿着一件灰色的上衣,头发梳理得异常整齐,脸上看不出太多的表情,仿佛已经接受了这一切。
“被告人马燕秦,组织流氓犯罪团伙,多次举办流氓舞会,教唆、诱发多种流氓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实属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判决词铿锵有力,看台上传来一阵骚动,有人低声咒骂,有人发出唏嘘。
轮到惠利名了。“被告人惠利名,积极参加流氓犯罪团伙,奸污女青年4名,捕后认罪态度不好,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无期徒刑……” 听到这个判决,惠利名在短暂的恍惚后,内心深处竟然涌起一股扭曲的、如释重负的感觉——至少,他活下来了。
与即将失去生命的韩涛、马燕秦相比,他还有时间,哪怕这时间将在暗无天日的牢狱中度过。
刑车队伍缓缓驶出体育场,开始绕城示众。惠利名透过囚车狭小的铁窗,看着窗外飞速掠过的、曾经无比熟悉的街道和建筑。
就在一年多前,他还在这些地方骑着摩托车,背着相机,自由地穿梭,享受着改革开放初期带来的些许活力和自己辛勤劳动获得的丰厚报酬。
如今,一切都已成过往云烟。车队中,韩涛那身白色的中山装依然醒目,像一面小小的、绝望的旗帜,在灰暗的队列中飘摇,最终消失在通往北郊刑场的路途尽头。
北郊刑场是一片荒凉的河滩地,风很大,卷起地上的沙土,打得人脸颊生疼。惠利名和其他未被判处死刑的案犯被命令在远离行刑点的地方下车,列队观看。
他隔着攒动的人头和晃动的刺刀,远远看到马燕秦、韩涛等几人被押下刑车。几名行刑的武警战士熟练地用上了“三道法绳”:
锁喉绳勒住脖颈防止呼喊,反背绳捆住双臂防止反抗,拌腿绳束缚双腿防止因恐惧而失禁瘫软。
“那个案子的案犯在刑场上,状态……还算可以吧,没有特别失态的。”耿兴允多年后回忆时,语气显得复杂而克制,“马燕秦……我记得好像是两枪才毙命的。”
几声清脆又沉闷的枪声接连响起,打破了荒滩的寂静。惠利名猛地闭上了眼睛,浑身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起来。
那个夜晚的影像再次不受控制地闯入脑海:狭小但温馨的房间,低回婉转的《南屏晚钟》,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肥皂清香,还有那些年轻而愉悦的面孔……这一切,都被那几声枪响彻底击碎,化为乌有。
马燕秦、韩涛等人被枪决的第二天,惠利名就被押送离开西安,前往位于渭南的陕西省第二监狱,正式开始他的无期徒刑服刑生涯。
监狱的生活是刻板、枯燥而漫长的。每天按部就班地出工、收工、吃饭、睡觉,周而复始。但惠利名内心那股“不认罪”的倔强却从未熄灭。
“我到底犯了什么罪?参加了一次朋友聚会,谈了几次恋爱,这难道就是十恶不赦、需要判无期徒刑的流氓罪吗?”这个问题,像梦魇一样,日夜缠绕着他。
在服刑期间,他不甘心命运就此被定格,利用一次机会,奋笔疾书,连续写下了二十多份申诉材料。
这些材料详细陈述了他的案情经过,辩解自己的行为不属于犯罪,并指出了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疑点和问题。
他将这些申诉信寄往了他能想到的所有相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他怀着一丝渺茫的希望,期待能有人看到他的冤屈。
然而,除了其中一个单位寄回一张格式化的“材料已收到”的回执之外,其他的申诉信全部如同石沉大海,再无音讯。
“那个时候,特别是对于‘严打’时期已经判定的案子,申诉的渠道几乎是被堵死的。上面定了性,下面谁还敢翻案?”他后来无奈地叹息道。
为了在漫长而绝望的牢狱生活中保持精神的清醒和活下去的勇气,惠利名努力寻找一些寄托。
他利用自己会拉手风琴的特长,在监狱管理人员的允许下,组织起了一个小小的犯人乐队,平时排练一些被允许的红色歌曲或革命样板戏选段,在监狱组织的节日活动或表彰大会上表演。
他还主动承担了监狱内部刊物《醒悟报》的编辑工作,负责写稿、审稿、排版和校对。在伏案疾书或仔细校对时,他才能暂时忘却身处的环境,在文字的世界里获得片刻的喘息。
让他感到无比荒诞的是,这个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成员上百人”的“流氓犯罪团伙”,其中绝大多数的所谓“成员”,他竟是在入狱之后,通过监狱里的各种渠道才得以“认识”的。
“我真正认识的,只有韩涛一个人。和马燕秦,也仅仅接触过两次。起诉书上列出的其他那些人,我连面都没见过,名字都是第一次听说。”
他苦笑着说。所谓的“庞大流氓团伙”,在很大程度上,是办案人员将凡是与马燕秦有过交往、或参加过她家家庭舞会的人,进行罗列、拼凑、扩大化的结果。
历史的车轮缓缓向前。1997年,中国立法机构对施行了近四十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重大修订。
在这次修订中,那个曾经如同一个巨大“口袋”、什么行为都可以往里装的“流氓罪”,因其定义的模糊性、执行的随意性以及在实践中产生的诸多问题,被正式废除。
原有的“流氓罪”被分解为更具明确性的“寻衅滋事罪”、“聚众淫乱罪”等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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