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三十三岁的这一年,生命终于为我安排了一场迟来的春天。他来自遥远的国度,顶着一头在灯光下会变魔术的卷发——初看是温柔的褐色,细看却藏着森林般的深绿,像是被林间阳光吻过的痕迹。他很高,瘦削而结实,搏击训练赋予他的不是夸张的肌肉,而是精实而收敛的线条。我数过,大约是六块腹肌,胸肌的轮廓在t恤下若隐若现,不过分壮硕,却足够让我安心靠上去。
五个月,一百五十多个日夜,我们像两个孩子般探索着彼此的世界。我们坐过呼啸的过山车,在失重瞬间十指相扣;我们在黑暗的电影院里交换比对白更动人的眼神;也在密室逃脱时扮演着截然不同的角色——他总是那个冷静解谜的侦探,而我永远是抓着他衣角惊叫的配角。
时间悄悄滑到第五个月的中旬——虽然此刻已是第八个月,可我总忍不住回味那个夜晚。那家隐匿在街角的清吧,没有呛人的烟味,只有暖黄色的灯光和低吟的爵士乐。其实是我怂恿的他,说想看看他喝白酒的样子。他从未尝过这种东方液体,眼里闪着好奇的光。
当服务员端来那瓶清澈的液体时,我悄悄屏住了呼吸。他小心翼翼地斟了半杯,酒液在杯中荡漾出危险的波纹。我说我先不喝,得保持清醒照顾你。他笑的时候眼角泛起细纹,说放心吧我的酒量应该不差。
可他只是抿了一小口,整张脸就皱成了核桃。那双绿眼睛眯成缝,喉结剧烈地滚动着。“这味道……”他被呛得声音发颤,“像吞了一团火。”我忍不住笑出声,灯光恰好落在他微颤的睫毛上,那些褐绿色的发丝在光晕里变得透明。
那一刻,心里有什么东西轻轻化了。原来爱情不一定要经历跳伞般的惊险,它可以发生在这样一个平凡的夜晚,发生在一个人为你尝试他不擅长的事情时,皱起的眉心和泛红的眼角。
那瓶酒标着45度,是我的极限刻度。曾经不知天高地厚地喝到一斤,结果记忆碎成拼图,连自己怎么回的家都成了谜案。更可怕的是酒后暴食的魔咒,总是在清醒后留下秤盘上的悔恨。
所以我轻轻按住他还要倒酒的手:“慢点喝。”可他似乎被激起了好胜心,又或许是被这种灼热的体验迷惑,一次次举杯时痛苦又享受的表情,像极了第一次吃芥末的孩子。
最后他喝了将近两斤——这个数字让吧台后的调酒师都挑了挑眉。我扶着摇摇晃晃的他走出店门,夜风裹着桂花香拂面而来。出租车司机看着我们跌跌撞撞的身影,不耐烦地咂了下嘴,不情愿地搭了把手。我默默把那个瞬间的不快咽下去,在付钱时多给了十块——虽然我个人的银行卡余额足够买下这种出租车十辆,但那个撇嘴的表情不值得我因他的举手之劳付得更多。
一开始我是打算开两间房的,一到酒店前台我犹豫了。想起他刚才在车上脆弱的样子,最终要了loft房型。月光从落地窗洒进来,在他卷曲的睫毛上跳舞。我坐在二楼的床沿,听着楼下传来均匀的呼吸声,偶尔夹杂着翻身时被褥的窸窣。
突然明白,爱情最动人的部分或许不在花前月下,而在于你愿意收拾某个狼狈的夜晚,在于看见强者示弱时不退缩的温柔。这个弥漫着酒气的夜晚,反而让某种东西变得更加清澈见底。
也是要额外掏钱的——付打扫清理费。刚好,我们在一起旅行。
我的职业挺自由,做外勤,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打卡。忙起来,一周上三天班;不忙的时候,连着休息也无所谓。人总是容易懈怠的。我有点小积蓄,不工作也过得去,但那样日子反而容易失了节奏。我也爱玩手机,爱无所事事地躺一天。
刚好住的是个Loft。我走楼梯上二层,把他留在下面的床——就算吐了,也弄不到我身上。
睡到半夜,却做了梦。梦里他吐得狼藉一片,我惊醒了,心还跳得厉害。
以为才凌晨两三点,没想到已经早上六点。下意识趴上二楼的栏杆往下看——他竟也醒了,迷迷瞪瞪地仰起脸。
栗色的头发不知何时染成了暗红色,在昏暗中像一团微燃的火。他眼神朦朦胧胧,像只听话乖巧的小狗,软声说:“姐姐……能不能抱你一会儿?”
我顿时心软,正要下楼,他却说:“我要向姐姐奔来。”吓得我连忙阻止,怕他走不稳楼梯、跌伤了那张好看的脸。
可他真的好乖。几乎像是一秒钟的事,他就已经稳妥地出现在我的被窝里。
初冬的夜,我身上带着凉意,他却浑身灼热。手臂环过来,结实而硬朗,温度烫人。他居然喝了那么多却一点没吐,安静得让人心疼。
我睡眠很浅,半夜恍惚听见他呓语。一声声“姐姐”叫得黏糊,后来竟像生了气,语气凶悍起来:“洪鹊喜!不准你离开我!”我在半梦半醒间笑了笑。
还好,现实不是噩梦。他没有弄得一片狼藉,也没有真的凶我。
天快亮时,他轻声问:“姐姐在胡思乱想什么?”我看向他的眼睛,清澈明亮,居然没有一丝眼屎。忽然想起上次他说,姐姐的名字真好听——鹊喜,确喜,像小确幸。
他从小喜欢中国文化,自学中文,和我在一起久了,眉眼间竟越发有一种东方少年的清俊。他总自称是“半个中国人”。
“姐姐,我梦见你不要我了……因为我居然偷腥了。但那个人不是我,真的不是我……”他声音越说越低,像个认错的小孩。
我摸了摸他柔软的头发,笑:“我知道。而且梦是反的。”
他立刻高兴起来,贴过来说:“对!梦是反的!姐姐不可能不要我,我也不可能偷腥。”
我存心逗他:“梦都是反的,宝贝 所以是我去偷腥!”
他忽然一个翻身,手臂环住我,另一只手捧住我的脸,眼神亮得灼人:“姐姐以后不许再说这种话了。”然后吻落下来,又深又重,霸道得不容拒绝。
……犯规。太犯规了。
后来他才说,染红头发是因为我——“姐姐是可爱的小洪,小红。”他说得认真,眼睛弯起来,“我要和你一样。”
我们已走过十一个月的日子。恋爱像一颗慢慢融化的太妃糖,黏稠而甜蜜,余味悠长。
而我,还想再多尝一点这样的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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