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甫过,华胥天枢城便沉浸在一股前所未有的、既庄严又热烈的氛围之中。往日里,岁末年初多是总结展望、休憩调整之时,但今年,一项牵动国本的消息,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激起了层层叠叠、波及万里的涟漪。
由李恪牵头,李贤、李弘、公孙先生及万民议事院、相关部院代表组成的“选举制度立法筹备小组”,以惊人的效率与严谨投入工作。小组成员深知肩上责任之重,几乎日夜不休,研读华胥现有各项根本性法律(如《万民议事院组织法》、《内阁章程》、《监察院条例》、《司法院组织法》等),参考大陆历代典章制度(尤其是其中的弊病教训),更结合华胥十年实践与南洋诸岛、乃至通过粟珍阁网络了解到的海外政情,反复辩论、推敲、修改。
李贤以其精湛的法学素养,主导法律条文的结构与逻辑,确保每一条款都权责清晰、无懈可击,尤其注重程序正义与权利保障。李弘则从监督者角度,力主强化监察院的独立监督权,详细规定了对选举全过程(包括候选人资格审查、宣传、投票、计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机制、调查权限与违规惩处措施,甚至设立了独立的“选举争议仲裁庭”雏形。公孙先生负责将法条精神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公共教育文本,并充分考虑如何通过各级学院、宣讲网络将新制度理念灌输给不同年龄、不同背景的民众。李恪则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意见,确保草案既具前瞻性,又符合华胥当前实际,具备可操作性。
短短一月,《华胥元首选举法》草案几易其稿,终于在腊月底成形。草案厚达数十页,分为总则、选举机构与职责、候选人、选举程序、选举监督、当选与就职、补选与弹劾、附则等八章,凡一百二十七条。其核心要义,与东方墨、青鸾当初勾勒的框架一致,但在细节上极大丰富和严密化。
草案规定:元首为华胥最高行政领袖,对外代表国家,对内领导内阁,统率全国武装力量(须依法定程序)。每届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连任届满必须离任。选举由万民议事院下设的“元首选举委员会”主持,该委员会由议事院选举产生,独立运作。监察院下设“选举监督委员会”,全程独立监督,拥有广泛的调查权与质询权,其裁定在选举纠纷中具有关键作用。
候选人资格方面,规定须为华胥公民满二十年(后经辩论改为十五年),年龄四十岁以上,连续在华胥境内居住满十年,无犯罪记录,且需获得至少五十名议事院代表或五千名公民的联署推荐。引人注目的是,草案并未对候选人出身、性别、财产等做出额外限制,体现了“才德为本”的原则。
选举程序上,鉴于华胥疆域分散(十州及海外领地)、通讯不易的现实,采用了“复式选举”的过渡方案:首先由各州府、重要城镇的“地方民意协商会”(由当地议事院代表、重要行业代表、德高望重者组成)推举出“选举人”;然后这些“选举人”齐聚天枢城,与万民议事院全体代表共同组成“元首选举大会”,听取候选人政见、进行辩论,最终投票选出元首。草案同时规定,未来随着交通、通讯条件改善,应逐步研究并向更直接的选举方式过渡。
此外,草案对候选人的政见宣传(允许通过官方公告、公共集会、报纸等渠道,国家提供一定公平支持)、竞选经费来源与公示、投票保密、计票公开、结果确认与公布、新旧元首权力交接仪式与过渡期安排等,都做出了详尽规定。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舞弊、贿赂、胁迫、暴力等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刑罚。
草案定稿后,首先在小范围内征求了核心内阁成员及军事院高级将领的意见。军事院方面,副帅青鸾亲自召集会议,听取云霜(军械司首席)、冷月(暂代海事司首席)等人的看法。云霜从装备后勤保障角度,认为制度明确有利于军队长期规划;冷月则从海军及海上安全视角,强调选举期间及权力交接期,必须确保领海与航道安全万无一失,军队需保持高度戒备但严格恪守政治中立。青鸾汇总意见后,对草案中涉及军队调动与国家安全的部分提出了数条关键建议,均被吸纳。
外事院方面,玄影与副首席陆明远仔细评估了草案可能引发的国际反应。陆明远提出,需准备多套外宣方案,向与大食、南海诸国、乃至通过隐秘渠道可能关注华胥的大陆势力,解释此举乃华胥内部制度完善,旨在保证长期稳定与友好,而非对外扩张或改变现行和平政策。玄影则指示墨羽网络密切关注各方动向,尤其防备大陆张党或其他势力借此散布谣言、挑拨离间。
腊月二十八,《华胥元首选举法(草案)》正式提交万民议事院秘书处,并同时以公告形式,在各州府治所、重要市镇、学院、粟珍阁等地张贴公示,允许公民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消息一出,举国瞩目。
万民议事院大会堂,正月特别全体会议。
能容纳数百人的扇形大会堂座无虚席。来自华胥十州、各主要岛屿、重要行业的议事代表们,身着各自民族或职业的特色服饰,汇聚一堂。他们中有经验丰富的移民长者,有在华胥成长的年轻才俊,有善于经营的商贾,有精通技术的工匠,有饱读诗书的学者,也有来自雨林州、珍珠州等地的部落代表。尽管背景各异,但此刻,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庄重与使命感。他们知道,手中即将审议的,是一项将决定华胥根本命运的法案。
李恪作为筹备小组组长,首先向大会作关于草案的说明报告。他站在高高的讲台上,声音洪亮,逻辑清晰,用了整整半天时间,逐章逐条解释立法宗旨、设计思路、关键条款的考量,并坦然说明了草案中一些争议点(如选举方式、候选人资格年限等)及筹备小组内部的讨论过程。报告详尽而坦诚,展现了极高的专业性与对民意的尊重。
报告结束后,进入为期三天的正式辩论阶段。这是华胥立国以来,万民议事院面临的最重大、最复杂的立法审议。辩论之激烈,前所未有。
代表们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几个方面:
·选举方式:部分来自偏远州府的代表担心“复式选举”仍可能导致天枢城或大州府垄断话语权,要求增加地方推举选举人的比例,或设立更严格的地区平衡条款。也有年轻代表激昂陈词,认为应大胆尝试更直接的参与方式,哪怕初期成本高昂,这是“公民权利”的体现。
·候选人资格:关于居住年限、联署人数门槛是否合理,辩论激烈。有人主张提高门槛以确保候选人严肃性与责任感;有人则担心门槛过高会阻碍真正贤才脱颖而出。
选举公正:如何确保监察院监督委员会的绝对独立性与权威性?如何防止富商大贾用财富影响选举?代表们提出了许多具体建议,如严格限制政治捐款并强制公示、设立专门的选举法庭等。
军队与选举:数位与军方联系密切的代表(包括一位来自海军背景的代表),强烈要求在法案中更明确地规定军队在选举期间的法律地位、调动权限及其中立义务,确保任何情况下军队都不介入政治选择。这条得到广泛附议。
首届选举时间:草案建议在法案通过后,尽快于当年春季举行首届选举。有代表认为应给予更长的宣传准备期;但多数代表认为,既然方向已定,便应果断实施,且夏季海况相对良好,便于各州代表往返。
辩论过程中,李贤、李弘等筹备小组成员多次上台,就法律专业问题或监督设计细节进行解释答疑。云舒(海事司首席,李贤之妻)也以议事院代表身份发言,从海洋贸易与安全角度,强调了元首选举结果对华胥海外利益和海上通道安全的重大影响,呼吁代表们务必从国家长远利益出发,审慎投下赞成票。她的发言理性而有力,赢得不少掌声。
辩论虽激烈,却始终遵循议事规则,有理有据,无人身攻击,展现了华胥议事政治的良好素养。最终,在吸收了数十条合理修订意见后(包括适当调整选举人构成比例、细化选举经费监管、进一步明确军队中立条款等),《华胥元首选举法》在监察院代表现场监督下,于第三日下午进行表决。
当轮值议长高声唱票,最终宣布“赞成票超过法定四分之三多数,本法案正式通过!”时,大会堂内爆发出经久不息的掌声与欢呼声!许多代表热泪盈眶,他们知道,自己亲手通过了一部开创历史的法典。法律明文规定:华胥首届元首选举,将于三月举行。
几乎与此同时,选举法通过的消息及法律全文摘要,通过发达的驿传系统与海运网络,迅速传遍华胥各州府、城镇、乡村乃至海外领地。
一场前所未有的全民热议,如火如荼地展开。
在天枢城街头,茶肆酒馆里,人们围着抄写的公告,议论纷纷。“看到了吗?以后咱们也能决定谁当元首了!”“李恪丞相做了十年,做得挺好,估计还是他吧?”“那也得选!这叫规矩!”“五年一选,做不好就换人,这主意妙!”
在各州府的学院里,公孙先生组织的学者宣讲团开始工作。他们用浅显的语言,结合历史故事(如尧舜禅让的传说,以及大陆王朝因继承问题引发的战乱),向学子们解释选举制的意义、公民的权利与责任。年轻学子们眼神发亮,争相提问,一种崭新的“主人翁”意识在萌芽。
在爪哇中洲的种植园,在雨林州的部落聚居点,在珍珠州的采珠场,在霞屿州的渔村,地方官吏与受训的宣讲员,用当地语言向民众解释新的法律。许多第一次听说“选举”概念的农夫、渔民、部落民,最初是茫然,继而感到新奇,最终在理解这是为了“大家共同决定带头人,让国家一直好下去”后,纷纷露出朴素的认可笑容。
在云崖州的造船厂,工匠们一边敲打着龙骨,一边讨论:“选个懂海事、重商贸的元首,咱们的船才能造得更好,卖得更远!”“没错!得让候选人说说,以后怎么帮咱们华胥的货物打开更多销路!”
甚至在大洋航行的商船上,船长们也在闲暇时,向船员们宣读船队从母港带来的消息,引发甲板上的热烈讨论。
一种混杂着好奇、兴奋、期待、些许不安,但总体积极向上的情绪,在华胥的每一寸土地上蔓延。选举,不再是一个遥远陌生的词汇,而成了与每个人未来息息相关的身边事。人们开始思考:什么样的元首,才能带领华胥走向更好的未来?自己的一念(或通过选举人表达的一念),又该如何负责任地行使?
值此全民热议达到高潮之际,东方墨与青鸾联名发表了一封致全体华胥公民的公开信。信由官方渠道发布,并由各宣讲员在各地宣读。
信中,他们首先回顾了华胥创立的艰辛与理想,肯定了十年来的发展成就,然后着重阐述了确立元首选举制的深远意义:
“……此制之立,非为削弱元首之权,实为巩固国本之基;非为标新立异,实为践履初心——使华胥之权,源于万民之共约;使领袖之行,束于明文之法度;使文明之传,系于制度之常青,而非个人之兴衰。此乃我华胥区别于旧世界、开辟新道路之根本标识。”
他们呼吁全体公民:“今法已立,选举将至。此非仅关乎一人一职之选,更关乎我华胥将以何种方式,向历史证明一种文明新火得以存续、光大的可能。望我同胞,明辨慎思,踊跃参与,以理性行使权利,以公心对待选择。无论最终当选者为准,皆为我华胥制度之产物,万民公意之体现。我与副帅,作为华胥公民之一员,必当尊重并拥护选举结果,并愿以适当方式,继续为我华胥之繁荣昌盛、文明进步,尽绵薄之力。”
公开信情真意切,高瞻远瞩,既表明了开创者超然的态度,又极大地鼓舞了民众的信心与参与热情。信末的落款,不再是“元首”、“副帅”,而是“公民:东方墨、青鸾”,这一细节,被无数敏锐者所捕捉、传颂,更强化了“制度高于个人”的象征意义。
星火已然传檄,理念深入人心。华胥,这个年轻的国度,在南海的暖冬与初春交替之际,完成了一次静默却深刻的全民政治启蒙。立法的完成,仅仅是序幕。真正考验制度韧性、公民智慧与华胥凝聚力的首届元首选举,已如海平面下涌动的春潮,蓄势待发。704年的夏天,注定将因这场前所未有的民主实践,而载入华胥的史册,并在更广阔的历史长河中,激起属于自己的、独特的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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