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把院子里的晾衣绳晒得发烫,沈念薇正踮着脚收陆铮的作训服,袖口的褶皱里还沾着点训练场的泥土——那是昨天指导新兵时蹭上的,她特意用肥皂搓了三遍,才把土黄色的印记洗成浅淡的痕迹。
“别动,我来。”陆铮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清晨特有的微哑。他走上前,伸手接过衣架,左臂抬得比往常更稳,肘部的护肘蹭过晾衣绳,发出轻微的“咔啦”声。
沈念薇看着他把作训服叠得方方正正,指尖划过衣角的动作流畅了许多,心里忽然有些发空。明天就要归队了,这意味着他要搬回部队宿舍,意味着院子里不会再天天响起他练习握力器的“咔嗒”声,意味着她的笔记本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康复记录,要换个地方续写了。
“东西都收拾好了?”她转身去拿晾在石桌上的毛巾,声音里带着刻意的轻快,“吴妈说给你烙了芝麻饼,装在铝制饭盒里,饿了能垫垫。”
陆铮“嗯”了一声,目光落在墙角的行军包上。包是去年带回来的,边角磨得发毛,里面已经装好了军装、洗漱用品,还有沈念薇给他缝的布垫——怕他训练时肘部硌得慌,特意在护肘里加了层棉絮。
“笔记本呢?”他忽然问,视线扫过窗台。那本记录康复进度的笔记本,从最初的空白到如今写满大半,早已成了他随身携带的物件。
“在这儿呢。”沈念薇从口袋里掏出本子,递给他时,指尖不小心碰到他的掌心。两人像触电似的缩回手,她低头看着鞋尖,忽然想起昨天傍晚,陆卫国来送枪套时,看着这本笔记本的眼神——那目光里没有惊讶,只有点不易察觉的温和,像看到了什么合心意的东西。
陆铮翻开笔记本,最后一页还留着沈念薇昨晚画的小画:一棵歪歪扭扭的皂角树,树下站着两个小人,一个举着枪,一个捧着本子,旁边写着“归队倒计时1天”。字迹被泪水晕开了点,是她没忍住掉的金豆豆。
“画得挺好。”他的指尖轻轻抚过那行字,声音很轻,“等我周末回来,接着画。”
沈念薇的眼眶又热了,赶紧转身去厨房:“我去看看饼烙好了没,别糊了。”跑出门口时,衣角带起的风,把笔记本的纸页吹得哗啦啦响,像在替她应着那句“周末回来”。
上午,陆卫国难得在家。他没进陆铮的房间,只是把一个牛皮纸包放在堂屋的八仙桌上,里面是副崭新的枪油和擦枪布,布角绣着个小小的“卫”字——是陆卫国年轻时用的,布面已经磨得发亮。
“军械库的老张说,你的枪保养得不错。”陆卫国的声音隔着门传来,带着军人特有的简洁,“去了别毛躁,先熟悉三天再实弹。”
“知道了。”陆铮对着门板应了一声,左手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里的弹壳——昨天晚上,他把那枚黄铜弹壳从沈念薇那里要了回来,说“归队得带着”。金属的凉意透过布料渗进来,像父亲此刻的语气,硬邦邦的,却藏着熨帖的暖。
沈念薇端着芝麻饼出来时,正撞见陆卫国转身离开。他的军靴在青石板上踩出沉稳的声响,走到院门口时,忽然回头看了眼陆铮的房间,目光在紧闭的门板上顿了两秒,才大步消失在巷口。
“陆叔叔对你真好。”她把饼放在桌上,看着那个牛皮纸包,“这擦枪布,我见过张阿姨绣过,说要费大半天功夫呢。”
陆铮没说话,只是拿起擦枪布摩挲着。布面上的针脚细密整齐,每个“卫”字的拐角都带着点刻意的圆润,不像父亲平时的风格——他忽然想起小时候,父亲给爷爷擦枪,也是用这样的布,那时他还问“为什么不用新布”,爷爷说“旧布软,不伤枪膛”。
下午的阳光有些晃眼,陆铮坐在藤椅上擦枪套。他的左手握着枪套的皮带,右手拿着鞋油,动作慢却稳,黑色的鞋油在皮革上晕开,渐渐显出深沉的光泽。沈念薇坐在旁边翻他的训练手册,忽然指着其中一页:“这里写着‘每日卧推三组’,你的胳膊能行吗?”
“先从最轻的杠铃开始。”陆铮放下鞋油,活动了一下左臂,肘部弯曲的弧度已经接近正常,“刘军医说,适度负重反而能促进恢复,只要别超过五公斤。”
沈念薇点点头,在笔记本上记下“五公斤卧推,每日三组”,笔尖顿了顿,又添了句“沈念薇监督”。写完忽然觉得不妥,用橡皮蹭了蹭,却没蹭干净,浅灰色的印记留在纸页上,像个藏不住的秘密。
陆铮看着她泛红的耳根,忽然笑了。他伸手拿过笔记本,在那行字下面补了句“陆铮配合”,字迹力透纸背,把浅灰的印记盖得严严实实。
傍晚收东西时,沈念薇把自己绣的布垫塞进陆铮的行军包,又往侧袋里塞了包润喉糖——她听王排长说,部队的喊号声大,新兵总喊得嗓子冒烟。
“这个别忘了吃。”她拍了拍侧袋,声音里带着点不舍,“还有,训练别硬撑,要是胳膊疼了就……”
“就找你告状。”陆铮接过话头,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左手的动作比上次更自然,指尖穿过发丝时,带起一阵微痒的风。
沈念薇的脸瞬间红透了,转身就往厨房跑:“我去给你装水!”水壶的盖子没拧紧,“哐当”一声掉在地上,像在替她跳得乱七八糟的心打节拍。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透,陆铮就背着行军包站在了院门口。沈念薇提着他的水壶跟出来,晨光落在两人身上,把影子拉得老长,像两条不肯分开的线。
“到了给我打个电话。”她把水壶递给他,指尖触到他的掌心,带着行军包磨出的薄茧。
“嗯。”陆铮接过水壶,挂在肩上时,左臂的动作利落了许多。他看着沈念薇鬓角的碎发,忽然想起昨天摘给她的桃花,已经被她压在了速写本里,花瓣干了,却还留着淡淡的粉。
“走了。”他转身朝巷口走去,军靴踩在青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走到拐角时,他忽然停下脚步,没回头,只是扬了扬手里的笔记本:“周末见。”
沈念薇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晨光里。行军包的带子在他肩上轻轻晃动,左臂随着步伐自然摆动,护肘的轮廓在作训服下若隐若现。远处的训练场传来集合的号声,嘹亮的声音裹着春风,像在为他引路。
她低头看着手里的速写本,昨天补画的那页上,皂角树下的小人旁边,又多了个小小的靶心。靶心中央,沈念薇用红铅笔点了个圆点,像枚等待命中的十环。
院子里的皂角树沙沙作响,叶片上的露珠坠下来,在地上砸出小小的湿痕。沈念薇知道,陆铮的战场在前方,而她的战场,就在这一页页的记录里,在每个等待他回来的周末里,在那些藏在细节里的、不用言说的牵挂里。
风穿过巷口,带来远处训练场的口号声。沈念薇握紧速写本,转身往回走——她得赶紧回家,把今天的日期和“陆铮归队”这行字,工工整整地写在笔记本的新一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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