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离林利明的别墅也不远。”lrene姐忽然提到。
“怎么?想回去看看?”叶天余问。
lrene姐摇摇头:“我在想,等林利明解决之后,他那栋别墅能不能卖给我?主要是住习惯了。”
“能和lrene姐做邻居,是我的荣幸。”叶天余笑着搂住她。
至于直接把别墅送给她?
叶天余可不会做这种冤大头。
几百万、未来可能上亿的资产,他不会白白送人。
他和lrene姐的关系并非情侣,更多是各取所需。
说是搭档,也不为过。
随后的日子里,港岛一片平静。
叶天余搬进了新居,每晚都会回去。
lrene姐出于安全考虑,需要叶天余的保护,也暂时同住。
这件事并未对外公开,只有阿成等少数人知情。
但lrene姐频繁出现在叶天余的酒吧,江湖上已经传出他抢了大哥女人的风声,说他坏了规矩。
只是没人能证实lrene姐和叶天余之间真正的关系。
这些事也只限于私下议论,没人真拿它大做文章。
不过,作为唯一受损的一方,林利明一直怒气难平,多次公开喊话,要叶天余把女人交出来。
可惜叶天余根本懒得理这个蠢货。
林利明颜面尽失,不仅外人看笑话,连和联胜内部也有人笑他被手下戴了绿帽。
他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暗中,他和洪兴的接触越来越密。
外面甚至已经有传言,说和联胜的林利明准备转会,只是没说会去哪一家社团。
这种捕风捉影的消息本来不足为信,但林利明最近在社团里的某些表现,让几位叔父辈开始担心传言是否属实。
如果林利明真的转会,对和联胜来说无疑是一记重击。
尽管林利明最近在外面名声不好,不少人看他笑话,但他仍然是和联胜九区话事人之一。
而且,一旦他离开,油麻地这块肥肉归谁,就成了真正的大问题。
油麻地这种油水丰厚的地盘,是和联胜重要财源之一,如果丢掉,对社团来说足以伤筋动骨。
除了林利明转会和被戴绿帽的传言闹得沸沸扬扬,之前北角事件的双方倒没什么动静。
不论是洪兴,还是叶天余这边,好像都忘了那件事。
洪兴既没说要停战,也没再去北角惹事。
而叶天余这边,似乎也只是安心发展自己的势力。
倒是有不少古惑仔听说“北角屠夫”在招人,纷纷前来投靠。
不过叶天余选人的标准很高,十个人里大概只留两三个。
几天下来,他招了两百多人,加上原有的近两百人,手下已经有四百多号小弟。
这样的规模,已经不输某些区的话事人了。
至少他名义上的大哥林利明手下,也就五百多人。
而且最近似乎还有一部分人离开,转投了其他区的话事人。
和联胜内部势力最强的当属大d,手下小弟超过千人,实力确实不容小觑!
难怪大d野心勃勃想争坐馆的位置。
他确实有这样的本钱!
相比之下,林怀乐手下只有六七百人,收入不如大d,人马也差了一截,除了更得邓伯赏识之外,几乎没什么明显优势。
……
办公室里,叶天余正在打电话。
这时阿成敲门进来,见叶哥在通话,就安静站在一旁等着。
最近,叶天余换了一部新手机,是一款轻巧的翻盖机,市面上还不多见,价格不菲,一部能顶好几台大哥大。
不过对叶天余来说,这种手机最大好处是体积小,可以轻松放进口袋,不用再像以前那样总得拿在手里。
“胜哥请吃饭我一定到。”
“好,到时见!”
聊了一会儿,叶天余结束和绅士胜的通话,放下手机看向阿成。
“什么事?”
叶天余问道。
“叶哥,出事了,林利明转去洪兴了!”
阿成带来的消息相当 ** 。
“这家伙,到底还是转会了。”叶天余并不意外,他早知道林利明有转会的打算,只是这么多天没动静,还以为他和蒋天生没谈拢。
双方终于谈好了条件!
“叶哥,你早就知道了吗?”
阿成满脸不可思议。
叶天余点了点头,“Irene姐之前跟我打过招呼,只是他一直没动静,我还以为他和蒋天生谈崩了。”
阿成这才明白过来。
也对,以叶哥和Irene姐的交情,这种事肯定早就心里有数。
“外面现在什么情况?”
叶天余问道。
阿成赶紧汇报:“外面已经乱成一锅粥了,洪兴的人冲到我们油麻地来了,他们十一个堂口差不多来了三分之一。
邓伯那几个老辈听说后气炸了,刚打电话来说要开会。”
“十一个堂口来了三分之一?”
“啧,蒋天生这次是铁了心要拿下油麻地啊!”
叶天余不得不承认蒋天生的手段,能让这么多堂口派人支援,背后肯定许诺了不少好处。
林利明这个蠢货,以为投靠洪兴就能飞黄腾达,却不知道根本是白白把资源送给洪兴。
不然蒋天生拿什么说服那些堂主出手?
讲什么兄弟义气?
简直可笑。
洪兴这种组织哪有什么集体荣誉感?
每个人心里盘算的都是自己的利益。
没有好处,谁肯为别人拼命?
难道靠一腔热血吗?
“是啊,这次动静是真的大!”阿成忍不住感叹。
不过这件事暂时还波及不到叶天余。
他的酒吧虽然在油麻地,却是私人产业,不属于社团。
洪兴就算要吞并油麻地,也不至于蠢到主动来招惹他。
当然,难保会有没眼色的人冒出来。
毕竟这世上从来不缺蠢人,而社团里蠢货的比例向来就高。
“邓伯说几点开会?”叶天余问道。
“下午一点。”阿成答道。
叶天余看了眼手表,已经十二点二十五分。
离一点只剩半个多小时。
“你盯好酒吧,有摆不平的事就打电话给我。”
他知道这个会非去不可,除非不想继续留在和联胜。
更何况,这也是他等待已久的机会。
林利明跳槽,洪兴与和联胜开战,意味着一个分区话事人的位置空了出来。
只要运作得当,那个位子很快就是他的。
至于那些叔父辈同不同意?
呵,叶天余说是他的,就没人能抢。
谁敢挡路,他就剁了谁。
这事,谁说情都没用!
劳斯莱斯车内。
叶天余坐在后排,低头翻看报纸。
司机忽然开口:“叶哥,前面路口有人打架,路堵住了。”
叶天余闻声抬眼望去。
十字路口上聚了两帮人,大约三四十个古惑仔,正在互相打斗。
“停车。”他吩咐道。
车子停下,叶天余推门下车。
司机问道:“叶哥,要不要叫人?”
“不用,回车上等着。”
他解开西装纽扣,朝路口走去,步伐从容。
十字路口上,一边是和联胜的人,一边是洪兴的人。
因为口角冲突,双方动起手来。
洪兴与和联胜最近关系紧张,手下人一点就着。
叶天余刚走近,就看到一个古惑仔掏出刀,狠狠捅进对方腹部。
受伤的人捂着伤口后退,跌坐在地。
持刀的古惑仔还想上前,叶天余忽然从旁边伸手,一把扣住他手腕。
“你是哪个社团的?”
“操!老子洪兴的!”
叶天余点了点头,手劲一沉,直接折断他胳膊,再一脚踩断他小腿。
那人顿时倒在地上惨叫。
其他洪兴的人见状,大喊:“这家伙是和联胜的!打他!”
虽然叶天余在道上有名,不少年轻古惑仔崇拜他,但眼前这些人显然没认出他来。
许多人都听说过北角屠夫的名号,却不清楚他真正的模样。
因此,这帮人根本没想到眼前的人就是叶天余,还不知好歹地冲上去,想要教训他。
哪知道一转眼——
冲上来的洪兴仔就被叶天余轻松放倒在地,一个个痛苦 ** ,不是抱手就是抱脚。
剩下的人见他这么厉害,哪还敢硬碰硬,转身就四散逃开。
毕竟,谁也不想自讨苦吃。
混混也不是个个都不怕死。
“叶哥!”
洪兴的人一走,留下来的和联胜众人立即围了上来。
其中一个认出叶天余,赶紧上前恭敬地喊了一声。
其他人见状,也猜到了他的身份,纷纷露出崇拜的表情,齐声喊“叶哥”。
“嗯,把路面收拾一下,垃圾清走,别挡道。”
叶天余微微点头,吩咐完就转身上了车。
这帮和联胜的人也很听话,把倒在地上的洪兴仔拖到路边,免得妨碍交通。
“这人是谁啊?这么厉害!”
“他是不是会功夫?一下子打倒好几个!”
“那些混混叫他叶哥,难道他也是……可看起来不像啊。”
“那辆车……是劳斯莱斯吧?混混这么有钱?”
“你傻啊,这是大佬好吧!普通混混哪开得起劳斯莱斯!”
“好帅啊!!”
“好想被这个帅哥打一顿!”
“姐妹,你说的那个‘打’,是正经打吗?”
路边围观的人低声议论着,一些年轻女孩望着叶天余的背影,眼神痴迷,仿佛看到了梦中情人。
人群中,正好出门买东西的阿ann也望着他的身影,眼中带着一丝好余与恍惚。
直到叶天余上车离开,她才收回目光。
“原来他这么能打,还这么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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