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雨轩的奢华,在黑暗中沉淀成一种更加压抑的氛围。
书房内,灯火通明。
姬发面前的桌上,铺着一张新纸。
伯邑考坐在他对面,脸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他的精神,像是被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整个人都萎靡下去,但那双血红的眼睛里,却燃烧着一股从未有过的疯狂。
在过去的一个时辰里,他在倒空自己的前半生。
“……还有,城西的王老板,做皮货生意的,他有个女儿,刚满十五岁,被、被费廉那个畜生看上了,光天化日之下就抢进了府里,三天后,尸体才被从后门扔出来……王老板去府衙告状,被打断了左腿,一家人被赶出了朝歌城。”
“父亲,你记下,他叫王泰!”
伯邑考的声音嘶哑,每说出一个名字,都像是在撕开一道血淋淋的伤口。
姬发的笔尖,在纸上留下一个个沉甸甸的名字。每一个名字背后,都是一个被费仲这条豺狼吞噬得家破人亡的惨剧。
姜尚站在一旁,沉默地看着纸上那密密麻麻的名字,浑浊的眼中看不出情绪。
“主公,人选太多,反而容易打草惊蛇。”终于,他开口了。
姬发停下笔,抬眼看他。
“我们需要的,不是一群只会哀嚎的乌合之众。”姜尚的手指,重重点在纸上,“我们需要一头狼,一头被费仲逼到绝路,最饿、最狠,也最聪明的狼王!”
“他要有血海深仇,让他有胆子跟我们一起把命押在赌桌上。”
“他要足够精明,能明白我们的意图,而不是一把只会乱砍的钝刀。”
“最重要的一点,”姜尚压低了声音,“他必须在那些商贾中有足够的威望,能一呼百应!”
姬发的目光在纸上迅速扫过,开始筛选。
他的手指,最终落在一个名字上。
“沈公豹。”
伯邑考的身体,猛地颤抖了一下,呼吸都变得急促。
“沈公豹?”姜尚重复着这个名字,像是在品味一柄刀的锋芒。
“我记得他。”伯邑考的声音里带着恐惧,“朝歌城最大的丝绸商人,三代经营,富可敌国。他为人……极其精明,从不参与朝堂纷争,只想安安稳稳赚钱。”
“但是……”伯邑考的指甲深深嵌入掌心。
“半年前,费仲以‘囤积居奇,扰乱市价’为名,一夜之间,查封了他名下所有的丝绸商铺,吞并了他近半的家产!”
“沈公豹的独子沈浪,不服,当街拦住费廉的马车理论,被……被费廉下令,当众打断了双腿!至今卧床不起,已成废人!”
“费仲还放出话,让他拿剩下的全部家产来‘赎罪’。”
“否则,下一次,断的就是他沈公豹的脖子!”
姬发与姜尚对视一眼。
仇恨,够了。
威望,够了。
那份被逼到绝境的精明,正是他们现在最需要的武器。
“一个能将生意做到富可敌国的人,绝不会坐以待毙。”姬发做出判断,“他现在像条死狗一样趴着,只是在等一个机会。”
“一个能让他连本带利,讨回一切的机会。”姜尚点头,眼中闪过一丝寒光。
“可……可我们怎么联系他?”伯邑考绝望地问,“我们被困在这里,连一只鸟都飞不出去!任何信件,都会先送到费仲的桌上!”
姬发没有回答。
他站起身,走到墙角。
那里,堆放着费廉昨天耀武扬威送来的一堆“赏赐”。
绫罗绸缎,古玩玉器。
许多,都是从沈公豹那里抄没来的赃物。
姬发拿起一匹织工精美的云锦,那丝滑的触感,仿佛还残留着沈公豹的血泪。
“相父,还记得周纪的命门是什么吗?”
姜尚眼睛一亮。
“贪!”
“没错。”姬发将那匹云锦,扔在桌上,“周纪是费仲养的狗,但狗也想啃肉骨头。费仲吃肉,他连汤都喝不着热的,他心里,不平。”
姬发又拿起一件价值不菲的玉如意,在手中掂了掂。
“明天,我会把这些东西,都‘赏赐’给周纪。”
姜尚瞬间明白了姬发的意图:“主公想用财物收买他?”
“不。”姬发摇头,目光变得幽深。
“不是收买,是给他一个背叛的理由。我要让他觉得,跟着我这条看似落魄的西岐龙,远比跟着费仲那头脑满肠肥的豺狼,更有油水可捞。”
“我不会让他冒险送信。”
“我只会让他,去他常去的赌场,找一个他信得过的伙计,替我办一件小事,传一句无关痛痒的话。”
姬发拿起笔,在另一张纸上,缓缓写下八个字。
“东市布行,高价收旧丝。”
写完,他将纸条凑到灯火前,火苗瞬间将其吞噬。
“这句话,是说给全朝歌城被费仲打压的丝绸商人听的。他们手里一定积压了大量无法出手的旧货,突然有人高价收购,他们一定会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蜂拥而至。”
“而沈公豹,作为曾经的丝绸大王,他一定会被这群人推出来,当探路的先锋。”
“他会来。”姬发看着纸灰飘落,“他一定会来,看看是谁,敢在费仲的地盘上,虎口拔牙。”
……
第二天。
周纪再次来到听雨轩,脸上的恭敬,几乎要化为实质的谄媚。
姬发昨天真的赏了他一车的东西!那些他眼馋了许久,从费仲府上流出来的宝贝,现在,正躺在他的私宅里!
“世子爷!您有什么吩咐,尽管开口!小的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周纪拍着胸脯,信誓旦旦。
姬发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将一枚硕大的东海明珠放在桌上。
珠光圆润,价值连城。
周纪的呼吸,瞬间急促,眼睛死死地黏在那颗珠子上。
“周纪,你跟着费大人,多久了?”姬发忽然问。
“回、回世子,快十年了!”
“十年……呵呵,”姬发轻笑一声,“费大人吃肉,你跟着喝汤,也该喝饱了吧?”
周纪的脸色微微一变,干笑道:“都是托大人的福……”
“福气?”姬发打断他,将那颗明珠推到他面前,“这颗珠子,够你在城外买一座庄园了。你跟了费仲十年,他可曾赏过你这样一件东西?”
周纪的额头渗出了冷汗。
“我在这院子里待得闷,想听听外面的新鲜事。”姬发话锋一转,“你去东市最大的赌场,告诉那里的王掌柜,就说听雨轩的客人,想玩两把,手气好,不怕输。”
周纪一愣,随即大喜。
赌?这可是他的老本行!这位世子居然也有此等雅好!
他瞬间觉得,自己和这位世子的距离,拉近了不止一步!
“顺便,帮我放出个消息。”姬发的声音轻描淡写,“就说,有人想高价收一批旧丝,成色不限,有多少要多少。地点,就在东市那家没人要的破布行。”
周纪心里咯噔一下,丝绸?那不是费大人严令禁止的生意吗?
但他看着桌上那颗明珠,又想到姬发刚才那番诛心的话,一咬牙,贪婪战胜了恐惧。
“世子放心!小的嘴巴严,保证把话带到,办得妥妥帖帖!”
周纪几乎是抢过那颗明珠,转身就跑,生怕姬发反悔。
姬发看着他的背影,对身后的姜尚说。
“鱼饵,撒下去了。”
……
三天后。
城东,那家早已废弃的破旧布行。
一个身材微胖,留着八字胡的中年男人,正焦躁地在店内踱步。他就是沈公豹。
他身后,还站着七八个同样面带愁容的商人,都是曾经被费仲吞得骨头渣都不剩的苦主。
“沈老板,这都等了三天了,那人到底来不来?”
“是啊,不会是费仲那老贼设下的套,想把我们一网打尽吧?”
沈公豹没有说话。
他的手,死死攥着,指甲掐得掌心生疼。他比任何人都想抓住这个机会,但也比任何人都怕,这是另一个更深的陷阱。
就在众人快要失去耐心的时候。
布行的门,被“吱呀”一声推开。
走进来的人,不是什么神秘富商,而是一个穿着粗布麻衣,须发皆白的老人。
正是姜尚。
他环顾一周,目光最后落在沈公豹身上。
“你们,谁是管事的?”
沈公豹强压下心中的不安,走上前,拱了拱手。
“老先生,是你要高价收旧丝?”
姜尚点头:“是我家主人要收。”
“你家主人是谁?”沈公豹死死盯着他,“敢在朝歌城做这笔生意,想必不是一般人!”
姜尚笑了笑,没有回答。
他从怀里,拿出一样东西,轻轻放在满是灰尘的柜台上。
一枚玉佩。
当沈公豹看清玉佩的瞬间,瞳孔骤然收缩成针尖大小!
那玉佩的样式,他死都不会认错!是西岐王室的纹章!
西岐世子,姬发!
那个最近被费仲奉为上宾,亲手帮着费仲扳倒了亚相比干的……走狗!
“是陷阱!”
“快走!是费仲的狗!”
身后的商人们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转身就要往外冲。
沈公豹的脸色在一瞬间变得惨白,浑身的血液仿佛都被抽干了,他转身就想跑。
“沈老板,别急。”
姜尚的声音不大,却像一柄重锤,狠狠砸在每个人的心上。
所有人的脚步,都僵在了原地。
“我家主人知道,你们怕什么。”
姜尚看着面如死灰的沈公豹,一字一顿地说道:
“费仲的聚宝盆,太满了。”
“我家主人,想帮他,分担分担。”
轰!
这句话,如同一道惊雷,在沈公豹的脑海中炸响!
他猛地回头,那双因为恐惧而涣散的眼睛里,重新燃起一簇疯狂的火焰!
这不是费仲的陷阱!
这是……有人要对付费仲!
那股被他压抑了整整半年的,深入骨髓的仇恨,瞬间冲上了头顶!
但他没有立刻答应。他死死地盯着姜尚,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口说无凭!”
“我凭什么相信,你们不是费仲派来试探我的狗?”
“我需要一个证明!一个投名状!”沈公豹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剧烈颤抖,他伸出一根手指,几乎要戳到姜尚的脸上。
“明天!就是费仲五十岁的寿宴!”
“他那个畜生儿子费廉,会把他从我沈家抢走的那座‘血玉珊瑚’,当着满朝文武的面,献上去当寿礼!”
“那座珊瑚,是我儿子用命换来的!上面沾着他的血!”
沈公豹的眼睛里,流出了血泪!
“我要你的主人,让那座血玉珊瑚,在寿宴上,当着所有人的面,变成一地碎片!”
他死死地盯着姜尚,发出了野兽般的嘶吼。
“他敢不敢!”
“他一个被关在笼子里的囚徒,办得到吗!”
“他要是办得到,我沈公豹,这条命,连同我沈家剩下的所有家产,就全都压给他!”
“他要是办不到,就别来找我!”
“我沈公豹,就算是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也绝不会,再给任何人当第二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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