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们强忍着不适,开始对现场进行细致入微的勘查。他们首先注意到的是地上散落着的许多疑似骨骸的灰烬,这些灰烬在昏暗的光线下显得格外刺眼。民警们蹲下身子,仔细地观察着这些灰烬,他们发现,这些灰烬的质地和颜色都与普通的灰烬不同,很有可能是人体焚烧后留下的。为了进一步确定这些灰烬的性质,民警们小心翼翼地将其收集起来,装入专门的证物袋中,准备送往专业的实验室进行化验。
在周围的杂物中,民警们还发现了大量女性衣物及其高跟鞋。这些衣物和鞋子的款式各异,有的还十分崭新,显然不属于同一个人。它们被随意地丢弃在各个角落,仿佛在诉说着主人的悲惨遭遇。民警们将这些衣物和鞋子一一整理出来,进行详细的登记和拍照。他们发现,这些衣物和鞋子的尺码和款式都与宗喜珍所描述的受害者特征相符,这进一步证实了他们的猜测。
随着勘查工作的深入,民警们又有了新的发现。在一个角落里,他们发现了一些血迹,这些血迹虽然已经干涸,但依然清晰可见。血迹的分布范围很广,从房间的一角一直延伸到另一个角落,似乎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激烈的搏斗。民警们对这些血迹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和研究,他们发现,这些血迹的形状和大小都不一致,有的呈喷溅状,有的呈滴落状,这表明受害者在遭受袭击时进行了激烈的反抗。民警们立即对这些血迹进行了采样,并将其送往实验室进行 dNA 检测,希望能够通过这些血迹找到受害者的身份信息。
除了血迹、骨灰、女性衣物和高跟鞋外,民警们还在屋内发现了一些其他的可疑物品,如斧头、刀具、绳索等。这些物品都带有明显的血迹和污渍,很有可能是王伟作案时使用的工具。民警们将这些物品一一收集起来,作为重要的物证进行保存。他们知道,这些物品将成为揭露王伟罪行的关键证据。
在勘查过程中,民警们还对房屋的结构和布局进行了仔细的检查。他们发现,房屋的地板下和墙壁上都有一些空洞和暗格,这些空洞和暗格的位置十分隐蔽,不仔细观察根本无法发现。民警们怀疑,这些空洞和暗格很有可能是王伟用来藏匿尸体和证据的地方。他们对这些空洞和暗格进行了深入的搜查,果然在里面发现了一些残留的骨骸和衣物碎片。这些发现进一步证实了民警们的猜测,也让他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王伟的罪行是多么的残忍和恶劣。
经过数小时的紧张勘查,民警们收集到了大量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血迹、骨灰、女性衣物、高跟鞋、作案工具以及房屋内的各种可疑痕迹等。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王伟的罪行。民警们深知,这些证据的背后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是无数家庭的破碎和痛苦。他们下定决心,一定要将王伟绳之以法,为受害者讨回公道。
在收集完现场证据后,民警们开始对王伟展开调查和取证工作。他们首先对王伟的社会关系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了解他的日常活动轨迹、交往圈子以及经济状况等信息。通过调查,民警们发现,王伟经常出入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密切。他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妻子郑喜春的积蓄以及一些不明来历的收入,生活十分奢靡。
为了获取更多的证据,民警们还对王伟的邻居、朋友以及曾经与他有过接触的人进行了走访调查。他们向这些人询问王伟的生活习惯、性格特点以及是否有异常行为等情况。在走访过程中,民警们了解到,王伟平日里表现得十分和善,待人接物也很有礼貌,很难让人将他与一个残忍的杀人犯联系在一起。然而,也有一些人反映,王伟有时会表现得十分暴躁和易怒,尤其是在与女性交往过程中,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大发雷霆。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们还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据一位与王伟相识的人透露,王伟曾经在一次醉酒后,向他炫耀自己杀过人,并且还详细描述了杀人分尸的过程。这位证人表示,当时他以为王伟是在吹牛,并没有把他的话当真。直到民警找到他,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民警们对这位证人的证言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并将其作为重要的证据之一。
随着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王伟的罪行逐渐浮出水面。民警们掌握了大量的证据,足以证明他就是这起系列杀人分尸案的凶手。然而,他们并没有急于对王伟进行抓捕,而是继续收集证据,完善证据链,确保案件能够顺利侦破。
1997 年 6 月 10 日,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警方决定对王伟实施抓捕。当天上午,一群荷枪实弹的民警悄悄包围了王伟的住处。他们小心翼翼地靠近房屋,避免打草惊蛇。当一切准备就绪后,民警们迅速冲进屋内,将正在熟睡的王伟一举抓获。王伟被突如其来的抓捕吓得惊慌失措,他试图反抗,但很快就被民警们制服。
在审讯室里,王伟一开始还试图抵赖,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他声称警方没有证据,是在冤枉他。然而,当民警们将收集到的大量证据摆在他面前时,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他的脸色变得苍白,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和绝望。在沉默了片刻后,他终于低下了头,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王伟交代,自 1993 年以来,他先后杀害了 17 名女性。这些女性都是他在歌舞厅、街头等场所认识的,他利用自己的英俊外表和花言巧语,骗取她们的信任,然后将她们带回家中实施犯罪。他的作案手法极其残忍,先将受害者强奸,然后用斧头、刀具等工具将她们杀害,最后进行分尸和焚烧。他的供述让在场的民警们感到无比震惊和愤怒,他们无法想象一个人竟然能够如此残忍和变态。
1997 年,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伟和郑喜春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王伟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等多项罪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郑喜春因犯包庇罪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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