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选好婚礼服饰后,林凡又带着众人径直走到了奢侈品店。
他下了死命令:两人的定情信物不能低于两金,要不然就是打他的脸,看不起他。
素华在柜台前慢悠悠地挑挑拣拣,然后眼神一亮,一手指向了角落一个素雅的木簪:“就这个吧。”
他快步跑过去一瞧:“这不行,这才几个钱?” 婚礼上本就没怎么花钱,定情信物却只选个几百银的,这像话吗?传出去不得让人笑掉大牙?
“林先生,” 素华向他眉眼弯弯地灿烂一笑,“定情信物是用来纪念的,这个木头簪和我很有缘,我选它,从来不是看价格高低。”
“就像我和千鹤道友的爱情,只是随心而为,不是吗。”
“这...... 好吧。” 不等他转身去付钱,素华却已经自己挑了两个相同的发簪,提前付了钱。
“诺,送给你。” 她拿起其中一个木簪递向老三。
“啊?这合适吗?应该我给你买才对呀!”
“嘿嘿,计较那么多做什么?” 素华笑得一脸幸福,眼尾都带着笑意,那神态让老三的心都化了。
老三接过发簪瞧了又瞧,没等他细看,素华就从他手中拿回了一个木簪。
“那个你得收好,弄丢了可不行。”
“嗯!”
众人狠狠吃了一把狗粮,只有奢侈品店老板看着冷清的柜台,觉得有些受伤。
乌泱泱来了一堆人,又是说定情信物不能低于两金,又是嫌这个太便宜,结果最后一共就消费六百银币?真是的,这不是浪费我时间吗? 没钱就别装富贵人啊!
选好定情信物,众人走出商店,素华忽然停下脚步,回身向大家说道:“我希望今天能让父亲先见见千鹤道友,你们愿意一起去吗?”
嗯?这不是让我当电灯泡吗?林凡心里嘀咕着,开口道:“咳咳,老三啊,你自己跟着她去吧,少爷我回去洗洗睡了。”
“唉别啊少爷!” 老三立刻急得投来求救的目光,“我这娶的妻子比自己小十岁多,一点跟长辈相处的经验都没有,我也从没见过家长啊!”
他眉头微皱:“以前没觉得你是个怂蛋啊,你可是战士!给我挺直腰板,去街上买点水果什么的...... 等等!” 他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按照种花家的传统,第一次去老丈人家,不准备厚礼怎么行?老三虽然身价不菲,但自己多帮他出一份,他日后成家就能更有底气一些。
“罢了!弟兄们,咱去买些礼品,跟着老三一起 “杀” 过去!”
“是!”
“唉......” 老三依旧有些眼神发直地迷茫无措。
林凡转向素华询问道:“伯父伯母喜欢些什么?我兄弟,第一次上门拜亲,要是礼物太轻,可是会被笑话一辈子的!”
“啊?” 素华再次和他产生了认知偏差,“没这个讲究吧?再说我们是道士世家,要是因为这点小事就看不起我老公...... 大不了我就不带他回家就是了!”
“唉?” 他愣住了。
“您的好意我心领了,真的谢谢林大人了!” 素华内心实在有些不平静:自己老公到底跟了个什么样的人啊?包办婚姻都办到这份上了,她觉得这在历史上都算是独一份了。
这些好意虽说都是为了老三,但说到底更是为了她这个丫头,他希望老三在自己父母眼里能更有地位,日后相处时能更有底气。
她倒不觉得他物质,可真的觉得没必要这么折腾:老三该不会是他培养的死士吧?他该不会想从自己手里 “买” 走丈夫吧?
不等她再多想,林凡依旧坚持道:“素华,我给老三张罗这些,也是我的一片心意,你就别推辞了。”
一番推让后,众人还是去买了些道士用品。他精挑细选,选的都是素华父母常用品牌里最贵的款式,虽然这可能会让对方觉得他是不懂性价比的凯子。
但凯子也有凯子的好处啊,凯子不会被人看不起!
他想起前世参加的三场婚礼:给三万彩礼的,在老丈人眼里就像路边一条;给三十三万彩礼的,老丈人把他奉为座上宾;给三百三十三万彩礼的那家,老丈人看新郎的眼神,就像看他兄弟一样挂着死鱼眼,不过主要是新郎比他还大两岁。
世俗一点没什么不好,老三绝不能成为 “路边一条”。
咱也不奢求老丈人把他当亲儿子,可最起码的尊重一定要有。
而在他的三观里,想要建立家庭尊严,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砸钱,往死里砸钱!
装满礼品的储物戒被老三紧紧捏在手中,他一路上都没去看老三那满是 “愿为殿下效死” 的小眼神,径直带着众人往城东素华的本家走去。
城东距离城主府不远,街道也比别处清净些,当素华敲响房门时,他下意识地谨慎扫视了一圈周围环境。
不错啊,周围和小别墅区似的,都是独立房屋。虽然看起来每家的房子都不算大,但绝对是介于寒门之上、世族之下的小康水准。
老三这一天闪婚的速度,真不知道素华家人会怎么想。
林凡以前觉得自己和如烟订婚已经够快了,见了老三才知道什么叫星璇速度!
—— 砰砰。
“谁呀?” 屋内传来一个和素华声线很像的女人声音,只是声线略微苍老些,也更沙哑低沉一些。
“妈,是我。”
“花花回来了呀,快进来。”
脚步声由远及近地哒哒响,很快正门就被推开了。
妇人见到门口的众人后先是微微一愣,随即问道:“这些是你的同事吗?”
素华摇了摇头:“妈,我辞职了。”
“哦,辞职了啊...... 辞职了?!” 妇人的瞳孔瞬间瞪大,手都顿了一下,目光快速扫视了一圈众人,又落回到女儿身上。
“所以...... 这位是?”
素华灿烂一笑,拉过老三的手向母亲介绍道:“他是星望城张家村的张千鹤道友。”
妇人的目光望向老三,稍微仔细打量了一下就收回了视线,语气平和地说:“嗯,不错。” 她赶忙张罗众人进屋。
院落里种着几株不知名的草药,还有一些搭在架子上晒符用的杆子。
不等众人再多打量,屋内又走出来一个人。
林凡与对方对视一眼,瞬间明白素华那双眸子是遗传自谁了。
男人有着一双和女儿一模一样的善目,看向人时给人一种如沐春风、亲切又灵动的感觉。
对方的身高和他差不多,都是一米八的个头,这个身高在苗疆地界属于顶级水准,到了恒城,也和他一样属于中等偏高的身高。
“啊,几位快里面请。” 男人赶忙上前一步招待众人,“家里地方小,招待不周的话还望见谅。” 他随和地指引着众人进屋。
林凡的眼珠不断扫视着房间,第一感觉是 “穷”,但第二感觉却是道士独有的洒脱。
屋内的家具摆放得整整齐齐,见不到一件名贵器皿,地面就是普通的硬化水泥地,扫得干干净净,却一点都不显脏。
一些收纳架上随意堆叠的草药和符纸,反倒成了不错的装饰。而能容纳众人的客厅桌子,也只是普通的木制品,看上去平平无奇。
“几位小友,家里实在太小了,抱歉抱歉。” 男人拱了拱手,又急忙转身推开后屋的门。
所有人的眼睛顿时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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