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深时节的黑岩城议事厅,檀香缭绕,灯火通明。林砚身着北疆经略使官袍,手持一卷《北疆舆图》,面前铺开的宣纸已密密麻麻写满字迹。户部尚书离疆后,林砚并未沉溺于现有繁华,反而敏锐察觉到边境治理的隐忧 —— 北疆各族相融日深,但部落势力仍存,商道繁荣恐滋生地方豪强,若不早定长远之策,待根基松动,割据之祸或将重现。于是他召集楚烈、老张、各族长老及中原派来的官吏,历时三月,数易其稿,最终拟定《北疆长治五策》,以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生为纲,织就一张 “固本防割据” 的坚固网络,整理好之后,可以上报朝廷让朝臣讨论一下,在此之前王砚先在北疆讨论了一下。
“防割据,首在制权。” 林砚手指叩击着舆图上的黑岩城、拓疆堡等地,声音沉稳有力。北疆此前依赖经略使统筹全局,虽高效却暗藏集权风险,他提出 “三司分治,朝廷统辖” 的政治架构,彻底打破 “一人独掌一方” 的隐患。
设立北疆行政司、军事司、监察司,三司互不统属,直接对朝廷负责。行政司可以由当地驻军的后勤将军兼任司长,统管农耕、商贸、户籍等民事,下辖各城 “亲民署”,署长由中原调任官员与本地各族贤才共同担任,任期三年,不得连任同一区域;军事司由楚烈执掌,统领北疆驻军与民防队,军队调动需同时持有行政司文书与监察司印信,缺一不可;监察司则由朝廷直接派遣御史担任司长,常驻黑岩城,负责巡查三司履职、弹劾贪腐、监督部落事务,每月需向朝廷递交详实奏报,每季度会同三司召开 “治疆议事会”,各族长老可列席建言,却无决策权。
针对部落管理,推行 “族长制与户籍制并行”。保留各族族长的日常管理权,负责调解族内纠纷、传承习俗,但族长任免需经行政司审核、监察司备案,若族长纵容族内势力扩张、违抗朝廷政令,立即罢免另选。同时全面推行中原户籍制度,将北疆所有百姓统一编入户籍册,注明族属、田产、职业,每户发放 “户籍凭证”,迁徙、婚嫁、经商均需登记备案,户籍册一式三份,行政司、监察司、朝廷户部各存一份,彻底打破部落与地域的隔绝壁垒,让百姓从 “部落之人” 转变为 “朝廷之民”。
为防止地方势力固化,实行 “官员轮换制”。中原调任官员每三年轮换一次辖区,本地选拔的官员每五年需调往其他区域任职,严禁官员在籍贯地或部落聚居地任职。林砚以身作则,主动向朝廷上书,请求三年后调任他职,“北疆长治,不在一人之功,而在制度之稳,臣愿为表率,避割据之嫌”。
再者司经济,经济独立是割据的重要根基,林砚深知此理,故将 “经济一体” 作为防割据核心举措,通过统一市场、共享利益,让各族百姓与朝廷、与北疆整体深度绑定。
首先统一货币与度量衡。废除此前中原铜钱、部落皮毛、西域银币并行的混乱局面,由朝廷铸造 “北疆通宝”,正面铸 “国泰民安”,背面刻 “北疆通行”,含铜七成、铁三成,重量与中原铜钱一致,可与中原货币自由兑换。在各互市驿站、城池设立 “兑换署”,限时兑换旧币,逾期未兑换者作废。同时推行中原度量衡,统一尺、斗、斤的标准,制作标准量具分发至各商户、工坊、垦区,由监察司定期校验,严禁私造量具、克扣百姓,违令者重罚。
其次强化商贸管控与利益共享。将互市驿站收归行政司统一管理,设立 “商贸署”,负责规划摊位、征收商税、维护秩序。商税实行 “分级共享制”:征收的商税三成上缴朝廷,三成留归北疆三司统筹使用(其中五成用于军事防御,三成用于文教民生,两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四成分给各部落与垦区,按人口比例分配,部落族长与垦区负责人共同监管使用,需定期公示账目,接受监察司审计。此举既保证朝廷对商贸的掌控,又让各族百姓从贸易中直接受益,杜绝 “一人独吞商利” 的可能。
在产业布局上,推行 “全域统筹,互补共生”。黑岩城侧重发展手工业与商贸,依托西域商道成为物流枢纽;拓疆堡主攻粮食种植,保障北疆粮食自给;西麓草原以农牧结合为主,提供肉、奶、皮毛;风蚀谷专注耐旱作物与药材种植,形成 “粮、牧、工、商、药” 五大产业板块,各板块间实行 “供需调配制”,由行政司统一协调物资流通,严禁囤积居奇、封锁物资。例如,拓疆堡的粮食需按定价供应给其他区域,西麓草原的皮毛需优先供应黑岩城的手工业工坊,各区域不得擅自抬高价格或限制流通,确保经济上相互依存,无法独立割据。
此外,关键资源实行朝廷专营。将铁矿、盐矿、大型水利设施收归国有,由行政司下设 “资源署” 统一管理,开采、运输、销售均由官方主导,招募各族百姓参与劳作,发放统一工钱。严禁私人开采铁矿、私造食盐,违者以 “谋逆罪” 论处。此举既保障军事与民生所需的关键物资供应,又防止地方势力通过掌控资源积蓄力量。
在军事方面,军事割据是最直接的威胁,林砚在原有兵民共治、部落联防的基础上,推行 “兵权归一,机动制衡” 的军事体系,确保军队绝对服从朝廷,无割据之能。
设立 “北疆都护府”,作为军事最高指挥机构,直接隶属于朝廷兵部,都护由朝廷任命,任期四年,不得由北疆本地人担任。楚烈作为副都护,协助管理日常军务,但无最终决策权。北疆驻军分为 “常备军” 与 “民防队”:常备军由朝廷调派的中原士兵与各族精锐组成,共五千人,分为五个营,分别驻守黑岩城、拓疆堡、西域商道驿站等关键节点,营指挥官实行 “跨区轮换制”,每两年轮换一次,禁止在同一营地任职超过四年;民防队由各族百姓组成,每县(城)设一队,人数根据人口多少定为两百至五百人,由常备军军官负责训练,武器装备由军事司统一发放与回收,民防队调动需经都护府批准,严禁部落私自调动民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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