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从卿推开门时,正见宋大使与一位身着深色礼服的老者相对而坐。
老者须发皆白,鼻梁上架着副金丝眼镜,指尖夹着根银质手杖,正是那晚舞会上气度雍容的肯顿公爵。
听到动静,他缓缓抬眼,目光锐利却不张扬,像鹰隼审视猎物,却又带着几分探究的温和。
“顾先生,久仰。”公爵开口,声音里带着老派贵族特有的低沉,“不请自来,是想亲自向写出福尔摩斯的作者表达敬意。”
顾从卿在大使示意下坐下,指尖微微收紧。
宋大使笑着打圆场:“公爵是福尔摩斯的忠实读者,听说作者就在使馆,特意来见一面。”
肯顿公爵放下手杖,从随身的皮包里取出一本《血字的研究》。
“我孙女读完这本书,缠着我要去贝克街找221b,说要当福尔摩斯的学徒。”
他翻开书页,指着某段文字,“这里对泰晤士河雾景的描写,比我童年记忆里的还要清晰——顾先生从未经历过维多利亚时代,却像亲眼见过那些雾里的街灯。”
顾从卿欠了欠身,语气平静:“公爵过誉了。
我只是从旧报纸书籍和老人口中,拼凑出那个时代的影子。
真正让故事活起来的,是伦敦本身的底蕴。”
“不,是你的笔赋予了它灵魂。”
公爵摇头,目光落在他脸上,“我见过不少写侦探小说的作家,却没见过谁能像你这样,把东方人的细腻和英国人的冷峻揉在一起。
福尔摩斯的推理里,藏着种不属于西方的圆融——就像解中国的九连环,环环相扣,却总有意料之外的巧劲。”
他忽然话锋一转,语气郑重了些:“麦克米伦的总编说,你已经在写下一本书《四签名》了?”
“是的,初稿已近尾声。”
“很好。”公爵点点头,从包里取出一张烫金名片,“这是我的私人地址。
若你愿意见见我的孙女,她一定很想听听福尔摩斯的后续故事——当然,这绝不是施压,只是一个老读者的恳请。”
顾从卿接过名片,指尖触到卡片的冰凉,忽然明白公爵此行的深意——他不仅是为书而来,更是想通过这位“东方作者”,探触一种陌生却迷人的文化。
就像福尔摩斯破解谜案时总说“越是看似无关的线索,越可能藏着真相”,此刻的会面,或许也是一条藏在故事背后的线索。
宋大使在一旁适时开口:“从卿,公爵的盛情难却,你若有空,不妨去拜访一次。
也算……为两国文化交流添段佳话。”
顾从卿看着公爵眼中的期待,又望了望大使投来的示意目光,缓缓点头:“能得到公爵和令孙女的喜爱,是我的荣幸。
改日定当登门拜访。”
公爵起身告辞时,特意将那本书留在桌上:“送给你。
这些都是福尔摩斯的‘信徒’,希望有朝一日,他们能知道,创造这个侦探的,是位来自东方的智者。”
门合上的瞬间,宋大使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道:“这是好事。
肯顿家族在英国影响力不小,跟他处好关系,你的福尔摩斯能走得更远。”
顾从卿的望着桌上那本沉甸甸的书,忽然觉得,福尔摩斯掀起的旋风,已经不止于书页之间。
它像一道无形的桥,一头连着贝克街的雾,一头牵着公爵府的灯,而他站在桥中央,既是故事的创作者,也是文化的摆渡人。
他拿起那本书,指尖拂过那些陌生的签名,忽然想在《四签名》的结尾,加一句华生的话:“这世界的谜题,从来不止一种解法。”
……
三天后的清晨,薄雾还未散尽,伦敦的街道上透着几分微凉的静谧。
顾从卿已经收拾妥当,一身熨帖的深色西装衬得他身形挺拔,手里紧紧攥着一个牛皮纸包,里面正是《四签名》的手稿,被仔细地用软纸裹了几层。
他轻轻带上门,宿舍外的空地上,一辆黑色的英伦风轿车早已静静等候,车身在晨光下泛着沉稳的光泽。
司机见他出来,立刻快步上前,恭敬地拉开了后座车门,微微躬身道:“早上好,先生。”
“早上好。”顾从卿颔首回应,弯腰坐进车里。
顾从卿坐进轿车时,皮革座椅带着清晨的微凉。
司机娴熟地发动车子,黑色车身像一道影子滑过使馆门前的石板路,汇入伦敦清晨的车流。
车窗外,煤气灯尚未熄灭,与初升的朝阳交叠出朦胧的光晕,倒有几分像福尔摩斯故事里的场景。
车子驶出城区后,两旁的建筑渐渐稀疏,取而代之的是成片的草地和疏朗的树林。
晨雾在草叶上凝成露珠,被阳光照得像撒了一地碎钻。
顾从卿望着窗外掠过的风景,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包里的手稿——《四签名》的结尾他改了三版。
一个多小时后,司机放缓车速,朝着前方示意:“先生,前面就是肯顿庄园了。”
顾从卿抬眼望去,一座哥特式风格的庄园静静卧在山谷里,尖顶塔楼刺破晨雾,红砖墙上爬满常春藤,仿佛从维多利亚时代的画册里走出来的。
轿车驶过雕花铁门时,门柱上的石狮子在阳光下投下威严的影子。
车子停在主楼前的喷泉旁,一位穿燕尾服的管家已等候在台阶下,见他下车,微微躬身:“顾先生,公爵和小姐正在客厅等您。”
走进庄园内部,穹顶吊灯垂下无数水晶串,映得大理石地面光可鉴人。
走廊两侧挂着油画,画中人物的目光仿佛随着他的脚步移动。
顾从卿忽然想起《血字的研究》里描写的贵族宅邸,没想到此刻竟真的站在这样的地方,一时有些恍惚。
客厅里,肯顿公爵正坐在壁炉旁的扶手椅上,手里捧着本书。
壁炉里的火焰噼啪作响,将他的影子投在地毯上。
见顾从卿进来,他放下书起身:“顾先生,欢迎。”
壁炉边的沙发上,坐着个约莫十五六岁的少女,梳着两条麻花辫,眼睛亮得像小鹿,手里紧紧攥着本《血字的研究》,见他进来,脸颊微微泛红,却还是鼓起勇气问好:“顾先生,我是伊莎贝拉。”
顾从卿笑着颔首:“伊莎贝拉小姐。”
他解开公文包,取出《四签名》的手稿,“听说你想提前知道福尔摩斯的新故事,我带了初稿过来。”
伊莎贝拉眼睛瞬间亮了,像找到了糖的孩子,刚要伸手又猛地缩回,怯生生地问:“真的可以吗?”
公爵在一旁笑道:“看来福尔摩斯的魅力,比我这个祖父还大。”
他示意顾从卿坐下,管家适时端来红茶和点心,“别拘束,就当是朋友间聊聊故事。”
顾从卿在沙发上坐下,壁炉的暖意裹着茶香漫过来。
他翻开手稿,伊莎贝拉立刻凑了过来,连公爵也挪了挪椅子,露出好奇的神色。
晨光透过彩绘玻璃窗照进来,在稿纸上投下斑斓的光斑,仿佛为即将开始的故事,镀上了一层神秘的光晕。
“这个故事,要从华生医生收到的一封匿名信说起……”
……
顾从卿合上手稿时,壁炉里的火焰正烧得旺盛,将伊莎贝拉的脸颊映得通红。
她攥着衣角,眼睛亮得像盛了星光,连说话都带着点急促的雀跃。
“福尔摩斯竟然能从那串珍珠的划痕里,看出它来自印度!
还有那个木腿人,我看到一半就猜他是凶手,没想到最后还有反转……”
她忽然凑近,手指轻轻点在稿纸上“华生收藏的青花碟”那一段,语气里满是好奇:“这个瓷器真的有那么神奇吗?
能让凶手留下指纹?
我家里也有中国来的花瓶,回头我也要仔细看看!”
顾从卿笑了笑,解释道:“其实是瓷面光滑,容易留下痕迹——不过明代的青花确实很特别,工匠会在釉料里加苏麻离青,烧出来的蓝色像蒙着层雾,就像……”
他顿了顿,想起伦敦的雾,“就像贝克街清晨的雾,看着淡,却越品越有味道。”
伊莎贝拉似懂非懂地点头,忽然叹了口气,趴在沙发扶手上,语气里带着点小失落:“要是福尔摩斯是真的就好了。
我宁愿搬到贝克街221b去住,每天听他拉小提琴,看他捣鼓那些化学试剂,哪怕被他嫌我笨呢。”
肯顿公爵在一旁轻笑,摇了摇手里的茶杯:“傻孩子,正因为是故事里的人,才这么完美。
真要是住在一起,你怕是要被他的烟草味和没洗的试管逼疯。”
“才不会!”伊莎贝拉立刻反驳,眼睛里闪着憧憬的光,“他多有趣啊!
能从一片落叶推断出谁走过这条路,能在乱糟糟的房间里找到别人看不到的线索……
爷爷,您说,现实里真的有这样的人吗?”
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福尔摩斯”,渴望从平凡的生活里,找到那些藏起来的惊喜与真相。
“或许有吧。”他轻声说,“可能就藏在某个街角的书店里,或者某个实验室的角落——他们不像故事里的福尔摩斯那样耀眼,却也在用自己的方式,认真观察着这个世界。”
伊莎贝拉听得入了迷,忽然伸手抱住那本《血字的研究》,像是抱住了个宝贝:“那我以后也要像福尔摩斯一样!
走路的时候多看看地面,说话的时候多听听语气……说不定,我也能发现别人没注意到的秘密呢!”
公爵看着孙女雀跃的样子,对顾从卿投去一个赞许的眼神,低声道:“你看,你的故事不仅给了她乐趣,还给了她双新的眼睛。这可比书本身更有意义。”
好的故事从来都不只是消遣——它会像一颗种子,落在读者心里,慢慢长出对世界的好奇与热情。
“伊莎贝拉小姐要是愿意,可以去贝克街走走。”
顾从卿笑着提议,“虽然没有221b的门牌,但那里的煤气灯和石板路,和故事里写的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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