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成勇,1964年出生于甘肃省榆中县青城镇城河村,家中有五个姐姐和一个哥哥,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由于孩子众多,家庭经济条件非常困难,高成勇从小就过着缺衣少食的生活。他的父亲性格暴躁,被村里人称为“包工”,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发脾气,对子女的教育方式也非常严厉,动辄打骂。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高成勇从小就性格内向、沉默寡言,说话不敢大声,见了人就害羞地笑笑,很少与人交流。
高成勇的学习成绩一般,在学校里表现平平,不调皮捣蛋,但也不突出。他的班主任高华汉回忆说,高成勇在学校里穿戴朴素,不爱说话,总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很少和同学一起玩耍。由于家庭困难,高成勇在高中毕业后就没有继续升学,回到了农村务农。
1984年,高成勇的父亲瘫痪在床,家里的重担落在了他的肩上。据乡亲们回忆,在父亲瘫痪的几年里,高成勇一直守在床边照顾,端屎端尿,每天给父亲擦洗全身,甚至在父亲发病时,半夜骑自行车到三十公里外的白银市买药。在乡亲们眼中,高成勇是一个“孝顺儿子”,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孝顺的儿子,会在几年后变成一个残忍的杀人恶魔。
1986年,高成勇和同村的张武一起去青海倒卖藏刀,这是他第一次离开家乡。两人凑钱买了一批藏刀,然后沿着兰州、白银的路线售卖。据张武回忆,当时的牛肉面只要两毛九分钱一碗,卖掉一把刀的钱够两人吃一两天饭。
但由于缺乏经商经验,两人出去四五十天,回来时手里的钱和出去时差不多。这次外出经历让高成勇看到了外面的世界,也让他感受到了生活的艰难。回到家乡后,高成勇结婚生子,妻子张清凤是邻村的姑娘,性格外向开朗,与高成勇的内向沉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婚后,两人育有两个儿子,为了养活家人,高成勇常年在外打工,做过建筑工人、搬运工等各种体力活,但收入微薄,家庭经济条件始终没有改善。
1988年,高成勇的家庭陷入了极度的困境,家里穷得连买盐的钱都没有,向亲戚朋友借遍了也没能借到钱。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高成勇的心理逐渐扭曲,他开始产生了抢劫的念头。他想到了白银市,这座距离家乡120公里的工业小城,人口密集,经济相对发达,是一个“作案的好地方”。于是,他骑着自行车来到白银市,在市区内四处踩点,寻找作案目标。最终,他将目标锁定在了白银公司的女职工白某身上,因为白某独居,且居住的小区安保措施较差,便于作案。
1988年5月26日,高成勇谎称自己是收水电费的人员,敲开了白某的家门。白某没有怀疑,让他进入了室内。在室内,高成勇趁白某不备,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将白某的颈部切开。在白某倒地后,高成勇又对其乱刺26刀,随后逃离现场。第一次作案后,高成勇非常害怕,他骑着自行车连夜回到了家乡,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在接下来的六年里,他一直活在恐惧中,担心被警方抓获,没有再作案。直到1994年,他看到警方的排查渐渐放松,觉得自己安全了,才再次来到白银市,犯下了第二起血案。
1994年的案件让高成勇的胆子大了起来,他发现警方很难抓到自己,于是开始变得更加猖獗。1998年,高成勇的两个儿子逐渐长大,家庭开支越来越大,生活的压力让他的心理再次扭曲,他开始频繁作案,在这一年里连续犯下四起血案,并且作案手法越来越残忍,开始割取受害者的身体组织。高成勇交代,他割取受害者的身体组织只是为了“寻求刺激”,并没有其他目的,事后将这些组织随手扔进了黄河。
在作案的十四年里,高成勇一直过着双重生活。在家人和乡亲面前,他是一个老实本分、孝顺顾家的男人,每天按时上下班,照顾家人的生活。他的妻子张清凤说,高成勇平时话不多,很少和她交流,但对孩子还算关心,只是在孩子长大后,父子之间的交流也越来越少。在乡亲们眼中,高成勇是一个“老好人”,虽然性格孤僻,但乐于助人,邻居有困难时他会主动帮忙。谁也不会想到,这个“老好人”在背后竟然是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恶魔。
高成勇的反侦察意识极强,他在作案时会穿黑色衣服,这样即使沾上血迹也不容易被发现。作案后,他会趁着妻子不注意,将带血的衣服洗干净。他从不和任何人谈论自己的作案经历,甚至在警方排查时,他也能镇定自若地配合,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家不在白银市,警方很难怀疑到他身上。2002年,高成勇的两个儿子开始上中学,学习成绩优异。高成勇说,看到儿子们有出息,他不想再作案了,担心影响儿子的未来,于是停止了犯罪行为,开始专心打工赚钱,供儿子上学。
2002年之后,高成勇很少在老家露面,而是在白银市打工。2010年,他和妻子承包了白银市工业学校的学生服务部,卖一些零食和生活用品,生意还算不错。在这段时间里,高成勇过着平静的生活,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直到2016年,警方通过dNA技术将他抓获,他的双重生活才被彻底打破。
高成勇被抓获后,关押在白银市白银区看守所。看守所的管教民警吴玉祥回忆说,高成勇刚进看守所时,对陌生人充满了戒备心理,不怎么说话,也不与人交流。他担心自己会遭到同监室人员的歧视和欺负,甚至有过自杀的念头。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看守所的管理非常人性化,同监室的人员也没有歧视他,渐渐放下了戒备,开始配合民警的工作。
在看守所的两年时间里,高成勇的生活很有规律,他喜欢看历史文学方面的书,民警都会满足他的要求。他的体重从刚进看守所时的160斤增加到了204斤,身体状况良好。吴玉祥曾经问过高成勇,为什么会犯下如此滔天罪行,高成勇说,刚开始是为了弄点钱花,后来就是为了寻求刺激。他承认自己是一个变态,性格孤僻内向,人际关系不好,没有朋友,只能通过杀人来释放压力。
看守所副所长陈升波对高成勇进行了多次心理测试,他发现高成勇的内心非常封闭,不会轻易对任何人敞开心扉。在做心理测试题时,高成勇会仔细看每一道题,反复斟酌后才答题,表现出极强的分析能力和戒备心理。陈升波说,高成勇的心理非常复杂,他既自卑又自负,既残忍又有一丝良知。有一次,陈升波让高成勇画一幅画,高成勇画了一座像庙宇的房子、一棵树和一个裸体的男人,陈升波认为,这幅画反映了高成勇内心的矛盾和挣扎。
高成勇在看守所里唯一的情感寄托就是他的两个儿子。当陈升波在心理疏导时提到他的儿子时,高成勇流下了眼泪。他说,自己最对不起的就是两个儿子,没想到他们能考上大学,有出息。在儿子们考上大学后,他就停止了作案,就是不想影响他们的未来。他还说,自己没有脸见儿子,害怕自己的罪行会给他们带来负面影响。当被问到对判决结果的看法时,高成勇说,他知道自己一定会被判死刑,他能接受这个结果,只希望早点执行,这样就能少给家人带来一些压力。他还表示,如果自己的器官能捐献,希望能捐出去,给受害者家属一些赔偿。
2017年4月27日,白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高成勇提起公诉,指控他犯有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2018年3月30日上午十点,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认定高成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法院还判决高成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高成勇当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诉。
宣判后的第二天,记者在看守所见到了高成勇。他穿着囚服,头发花白,面容憔悴,但精神状态还算稳定。当被问到最后有什么愿望时,高成勇说,他想吃一顿羊肉泡馍,再抽几根烟。他还说,自己最后悔的就是杀害了那个八岁的小女孩和建安十字路口的女青年,因为这两个人对他非常友好,还给她端茶倒水,但他还是残忍地杀害了她们。
2019年1月3日,高成勇被执行死刑。这个潜伏了二十八年的恶魔,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随着高成勇的死亡,“白银系列强奸杀人案”终于画上了句号,但这起案件给白银市带来的创伤,给受害者家属带来的痛苦,却永远无法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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